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2015-08-19李福玲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5期
关键词:产品
李福玲
摘要:作为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然而,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应当整合现有有关地理标志的法律规范,统一界定地理标志的法律概念,加强专门立法,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保护法律体系,以便对地理标志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
关键词:地理标志;商标;法律保护
一、地理标志的特征
我国在界定地理标志的概念时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既不同于货源标记,也不同于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仅仅表示某种产品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与该产品的质量或者其他信息并无直接联系。比如,“中国制造”就仅仅表明产品出自中国。而地理标志不仅表明产品的来源,还与产品的质量、信誉有关。原产地名称虽然不仅仅表明产品的来源地,而且还表示产品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密切相关。但是,原产地名称只是单纯的地理名称,而地理标志可以由确切的地名构成,也可以由其他具有地理含义的符号或图形构成。地理标志具有以下特征:
(一)地域性
它地理标志最基本的特点,即地理标志与特定的地方的特殊地理环境有关,只能在与特定地理环境有关的特定地方的特定产品上使用,这样就排除了其他产品使用的可能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