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在贪污贿赂案件中的作用与运用
2015-08-19段前恒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5期
段前恒
摘要: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有着不同的特征和运用规则,间接证据的取得和运用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对间接证据的运用进行了一些规律总结。
关键词:间接证据;直接证据;贪污贿赂
一、间接证据的特征与作用
间接证据是相对比于直接证据而言的,“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进行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称为间接证据。”间接证据证明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与其他证据的结合,而且这种结合必须是完整的、严密的。相比于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的特点主要有:
1.间接证据的特征
间接性是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也是区别于直接证据的最大特点。间接证据区别于直接证据的原因,最重要一方面就体现在“间接”二字上。“间接”是指证据材料对案件主要事实只能非直接的进行证明,即不能体现直接性的证明作用。具有间接性特征的证据材料,只能从某一个方面证明某一具体案件的个别情节或局部事实。
间接证据的间接性,是指通过各个间接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并且对案件各个具体事实或具体情节加以证明,以间接的方式来实现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证明的目的。因而,在证明程序上,间接证据的运用就显得更多重一些、更为复杂一些。在司法实践中,间接证据的这一特性,对其证明效力的有效发挥及对案件的及时侦破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和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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