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法高职教育改革需强化“七个结合”
2015-08-15杨玉泉
职业时空 2015年12期
杨玉泉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 102628)
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各高职院校发展基础、行业背景、服务面向不同,高等职业教育应该各具特色。面临法律职业人才需求变化和教育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挑战,政法类高等职业教育如何找准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拓展发展空间,是亟需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从总结以往的办学实践看,政法类高职院校只有坚持“七个结合”,才能体现其在整个高职教育结构布局中应有的办学价值和社会性,才能获取应有的特色优势和竞争力。
一、坚持办学理念与行业发展相结合,打造差异化特色优势
立足行业、融入产业办好高等职业教育,既是助力行业、产业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强高等职教育办学适应性和发展活力的需要。依托政法、融入政法、服务政法,不仅是政法类高职院校办学理念的基础,也决定了其自身独特的办学定位。为此,政法类高职院校要坚持以服务政法行业发展为宗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与政法行业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动共赢、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真正体现政法高职教育特色。一方面,在办学实践过程中,政法类高职院校应当以现代高职教育理念为先导,主动适应政法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需要,坚持突出重点、强化优势、办出特色的原则,从破解体制政策环境等难题入手,结合自身特点,将秉承传统和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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