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教师教育 “UGS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
2015-08-15舒易红刘诗伟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舒易红,刘诗伟
(衡阳师范学院 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湖南 衡阳 421002)
我国传统教师教育体系由教师培养体系与教师培训体系构成。教师培养由三级师范院校承担且分工明确:本科院校培养高中教师,专科学校培养初中教师,中 (幼)师学校培养小学 (幼儿)教师;教师培训由省级、地市级教育学院和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单一,且存在诸多弊端。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传统教师教育体系被打破,三级师范基本上变成了一级;两级教育学院也相应合并到师范院校,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被取消。因此,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教师教育,特别是地方高师教师教育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地方高师教师教育积极应对时代变革与学校发展的主动选择。
一、创新地方高师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性
1.我国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弊端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教师教育体制改革,以及基础教育新课改对教师能力、素质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我国当前教师教育暴露出诸多问题。一是培养主体单一。教师的职前培养由高师院校独力承担,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几乎不参与或参与得很少。二是培养和培训分离。教师职前培养由高师院校完成,教师职后培训由省级、地市级教育学院和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难以适应世界教师专业化、教师教育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三是重学科本位、轻综合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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