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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思考

2015-08-15王维华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党政负责人

王维华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黄冈438002)

有权力的地方必须有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政主要负责人位高权重,面对的诱惑多,如果没有监督就会加大腐败的机率,增大腐败的危害。要防止腐败的发生,使权力真正用来为民谋福祉,必须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给权力带上“金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高等学校,随着高校经费大幅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进行、招生规模迅速扩张,学校参与经济活动日益频繁,部分高校腐败案件时有发生,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形势较为严峻[1]。因此,必须加强对高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以促进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

一、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基本认识

(一)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意义重大

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许多人包括部分党员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存在着认识不足和重视不够。有些领导干部和教师认为,高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学历层次和职称都比较高,综合素质比较好,出现腐败情况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不重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即使上级和学校建立了监督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也疏于监督。有的人认为,高校是“清水衙门”,既不同于政府机关,也不同于经济单位,涉及的权益范围有限,没有产生腐败的条件,认为在高校讲党风廉政建设完全是“小题大做”。有的人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不明确,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或者是领导干部的事,对本职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愿管、不敢管。有的人认为,高校的教学和管理才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口头上讲重要,行动上往往做不到,自以为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心存侥幸[2]。凡此种种看法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影响到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及其取得的成效,在实际工作中也对学校和党政主要负责人造成危害。因此,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有助于提高高校反腐倡廉的认识,促进高校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预防和教育。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有利于引起高校广大党员干部足够的重视,切实增强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洁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高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还有利于高校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快速地发展。

(二)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范围必须明确

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有的人将监督对象的范围简单地理解为校级党、政领导,有的人则将其理解为学校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有的高校制定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实施办法就仅仅直指这部分人)。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种理解都存在片面性,影响了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效果。根据高校办学的实际,针对近年高校腐败案件发生的领域,要真正开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高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应该明确为:全体校级党、政领导,各院、系、机关部、处、室,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教学科研辅助服务部门、后勤集团、科技产业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党委(党总支)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是第一把手。这样,才能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保证监督效率和监督效能的提高。

(三)监督的内容应当有所侧重

与政府机关、经济单位相比,高校的业务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均独具特点,因此,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监督内容必须结合高校实际,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遵守经济工作纪律的情况、遵守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开展全面监督,同时,应把重点放在遵守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经济工作纪律三个方面,督促学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基本举措

(一)加强学习、强化廉洁意识

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提高理论修养、强化廉洁意识是根本。因此,高校应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保证监督效果的一项根本措施,在实践中就是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学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长期开展扎实有效的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可以实行读(书和文件)、听(专题讲座)、看(理论专题片和警示教育片)、研(调查研究)、讲(讨论与交流)、写(读书笔记和体会文章)有机结合的学习方法,坚持做到学与行的统一,以促进思想改造,促进调查研究,促进各项工作。通过建立并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个人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增强其遵守政治纪律、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高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接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保证民主集中制意识,浓厚班子成员之间讲党性、讲原则、讲规矩的氛围,建设风清气正的班子,形成步调一致、团结干事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民主是最好的监督方式。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是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必须采取的重大举措。具体工作应当包括:

首先是建章立制、健全制度,建立高校民主决策的保障。高校必须积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打造强力制度保障,一切以制度为依归,用制度管好人、办好事。在制定制度时,坚持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多方论证,不断完善,逐渐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通过出台系列制度,以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促进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落实,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其次是以身作则、注重实效,把握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关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的一言一行,关系到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否得到深入贯彻执行。高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必须广开言路,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并掌握工作实情,以奠定科学决策的基础;决策重大事项时必须坚持讨论决定,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依靠集体智慧做出正确的决策;贯彻落实决策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有效结合,既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又注重共同监督,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决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程序规范、集体决策,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加强高校民主集中制建设,重点是要做好过程管理,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学校要重视决策程序的规范,做到:(1)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定。涉及学校办学模式、发展规划、改革创新、财务预算决算、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招生就业、机构设置、新建工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交教(职)代会审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搞一把手或少数人一支笔、一言堂,个人说了算。(2)重要干部任免集体决定。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办事程序,规范考察考核,保证选任质量,形成严密、完整的选人用人运行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才选拔任用环境。(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学校对所有重大工程均须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工程立项后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每项工程招投标,均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中标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工程决算时严格执行合同,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对涉及重大变更的由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学校要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额经费使用需按立项报告、预算文件、项目进度和职能部门意见办理,项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需报经多人审批。

四是校务公开、群众监督,强化监督效果。高校除建立并执行来信来访接待、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等制度外,重点是实行校务(院务、处务)公开制度。学校要利用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展示、告知涉及职工需要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欢迎、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合作机构引进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还要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引入第三方监督与评估,方案形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加强监督的力度,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程序透明、结果公正。

(三)坚持制度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

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制度建设是根本。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等,确保党员干部有章可依,明确强调照章办事。

加强廉政教育以强化廉洁自律,更可以发挥高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监督的主观能动性。高校开展廉政教育,要在五个一方面下功夫。五个一是指:一个活动,坚持“五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一堂党课,组织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党课;一项影视教育,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片;一场现实教育,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一份学习资料,编印并组织学习廉政教育宣传读本。通过这些措施让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促进廉政意识入脑入心,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腐意识,增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其自觉接受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及职工群众的监督[3]。

(四)实施“全程监督”

1.全程监督组织人事工作。一是全程监督组织部门选拔干部和竞争上岗工作。重点监督有无违反干部任免规定,是否按程序、标准和要求推荐和提拔干部。二是全程监督岗位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人事工作,重点监督是否按程序、标准和要求聘任上岗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招聘、录用和调动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和聘任以及评先表彰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等问题[4]。

2.全程监督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建设。重点监督有无不按程序立项和变更内容,重大事项有无不经校党委、行政集体研究决策,招标是否规范等问题。

3.全程监督学校财务管理。重点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经费开支是否透明、领导审批把关严格与否、有无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贪污国家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资金等问题。

4.全程监督物资采购。重点监督学校物资采购项目的立项、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工作,坚持由使用方、计划财务处、监察处、后勤服务保障处、专家五方联合成立招标评委会,集体进行询价、议购和招标采购。

5.全程监督校务公开。重点监督各相关业务部门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决策和实施办法、财务收支情况(包括科研经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干部人事变动、招生计划和收费项目,以及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等分别进行定期公开、及时公开、点题公开。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建设,通过全面全程监督,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全面全程监督的内容与做法还需要做如下补充。

6.全程监督廉洁自律和工作生活作风。重点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央“八项规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情况。

7.全程监督执行民主集中制。重点监督有关本单位建设发展、群众切身利益大事的决策,尤其是“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是否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是否坚持做到民主决策,集体决策或会议(党委会、党代会或职代会)决定;是否存在盲目、草率和个人说了算的问题[3]。

(五)开好民主生活会

为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党内民主生活,高校必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在会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积极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在会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深入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同志,促进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提高。在会后,必须针对群众反映和会上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认真抓整改落实,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干部之间、干群之间的沟通,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团结。

三、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努力方向

当前,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对照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标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还需要在以下方向上加倍努力。

(一)不断强化学习教育,提高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高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纳入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活动,全面开展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学习党规党纪系列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做遵纪守法模范。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要运用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既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事迹以弘扬正气,又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实现警钟长鸣。更主要的是,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营造校园廉政文化浓厚氛围,促进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提高强化监督的意识,促进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真正把加强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促进高校事业发展相关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不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水平

民主集中制问题解决的越好,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力度越大,成效越显著。所以,高校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这个方面,当前更关键的是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与实施细则,促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水平。

(三)不断提高监督透明度和监督水平

高校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出台的监督制度,强化指导,加强学习,增强理论学习效果,强化监督意识,坚持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坚持群众路线,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监督透明度。同时,还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增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监督水平,打造一支精神振奋、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廉洁从政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队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1]李文亭.学校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N].江西日报,2013-12-26.

[2]蒋新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EB/OL][2014-7-5].http://wenku.baidu.com/view/c1f08d4be45c3b3567ec8ba5.html.

[3]王维华.论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达到标本兼治[J].世纪桥,2015(1).

[4]王维华.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的探索[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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