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地方政府治理的重心转移
2015-08-15李丽萍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5年4期
李丽萍
(广西民族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南宁 530006)
新常态,是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地方政府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常态,地方政府应适时转换治理价值取向、改变职能作用空间重点、调整职能内容结构并转变治理方式,有效实现地方政府治理重心的转移。
一、新常态的内涵界说
2014年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提出了“新常态”这一概念。同年9月,他在 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对中国经济新常态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解读,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和驱动力量三方面描述了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征: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学界由此对“新常态”一词展开研究。同年12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从9个方面论述了“新常态”的趋势性变化,强调中国经济正在向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形态更高级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1]。有学者在归纳总结埃里安对美国经济新常态相关阐述的基础上,指出中国式新常态包括了经济增长减速、宏观调控政策、机构调整、要素供给、改革与完善国家安全治理等方面的新常态[2]。李稻葵在批判国内众多分析家将“新常态”的基本点视为增长速度逐步下降这种观点的基础上对新常态的内涵进行深入剖析,认为中国经济的新常态主要有如下4种表现:新旧增长点的拉锯式交替,渐进式的经济结构调整,改革的艰难推进以及国际经济领域中国要素的提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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