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企业导师制的工作原则和方法
2015-08-15徐春燕
新课程(下) 2015年6期
张 正 徐春燕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企业导师制是高职院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实现全面育人方针,创造性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途径的有益尝试。高职院校企业导师制主要通过聘请来自企业一线的中高层人员作为学生导师,采取定期走进企业,或开展主题班会,或进行专题研讨,或参观访问,或工学交替等形式,与大学生一起分享产业发展前景、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蓝图,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让学生与企业实现无缝对接。为了更好地发挥实践效果,务必正确把握企业导师制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一、企业导师制的工作原则
1.方向性原则
(1)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为主导,如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坚定道路自信,必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始终坚持“一个中心”的基本路线,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服务;(3)坚持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核心,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企业导师制就是要牢牢把握这样的正确方向。
2.针对性原则
就是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从广大高职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从高职教育传统方式存在问题出发,区分层次,针对不同的学生和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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