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现状及监管
2015-07-13方永丽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信息披露
方永丽
[摘要]众筹融资是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其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推动金融创新和生产模式变革。目前,众筹融资在我国发展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法律法规监管缺失;众筹资金缺乏有效监管;众筹投资者的保护难度加大;众筹融资平台风险集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瓶颈。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监管法律,明确监管主体、做好部际分工协调,加强众筹平台行业自律,建立小额投资者保护机制,防范、疏导众筹平台风险,加强对众筹创意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促进众筹融资良性、健康发展。
[关键词]众筹融资;金融监管;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5.01.014
众筹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迈克尔·萨利文提出的,他认为,众筹描述的是群体性的合作,人们通过互联网汇集资金,以支持由他人或组织发起的项目。2009年4月,以众筹为运作模式的专业网站——Kickstarter 正式上线,将这种独特的融资模式引入人们的视线,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12年4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企业振兴法案》(JOBS 法案)中第三部分专门对众筹融资模式作出相关规定,将“众筹”这种新型网络融资模式正式纳入合法范畴,对众筹融资活动中的投资者身份、融资准入规则、豁免权利、与国内相应法律的关系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众筹融资模式在中国尚处于萌芽阶段,众筹融资参与者较少,筹资总额较小。相对于美国,我国对众筹融资、尤其是对股权众筹融资的监管机制和法律规范尚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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