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法院的审计经验
2015-07-13吴玉岭
财经界·下旬刊 2015年15期
吴玉岭
县级法院既肩负预算单位执行职能又兼维护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基层司法审判机关,拥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的管理体制,其部门审计涉及量相对较少,最近笔者经历几家基层法院的审计业务,偶得些审计体会介绍如下:
一、重视审前调查工作
审前准备工作要充分,对基层法院进行审前调查,是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项目风险的基础和起点工作。了解基层法院的基本情况,要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产装备购置、预算经费领报、业务流程入手,掌握基层法院行政管理、预算管理的基本概况。
二、严格把握审计现场的实施
自审计进点见面会召开后,紧张的审计工作就全面展开,根据审计方案和审计计划的要求,进行审计组人员分工,依既定的时间和步骤实施审计工作:
(一)内部机构控制制度的审查
通过审计调查,充分了解法院内部各庭,室的职能和业务关联程度。从立案庭,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执行庭,装备处,财务室等业务科室入手,现场察看业务运行和了解收费程序,初步评价其内部控制制度,初步评估审计风险,决定是否进一步加大实质性测试范围。
(二)财务资金的审查
从收支两条线和财政集中支付报账制入手,审查收费,罚没,资产处置资金的入库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将直接收取的罚没收入资金放在庭(室)账户、执行款户或财务往来账中核算,未按规定实行罚缴分离管理,也未将收取的罚没收入及时缴入县国库,或者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诉讼费上缴财政,存在直接坐支执行款、诉讼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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