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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国特色表现与问题完善

2015-07-13李娜

财经界·下旬刊 2015年15期

李娜

摘要:据国家工商部门统计,2013年在全国实有企业1527.84万户中中小企业所占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其重要性可见一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上主要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要符合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需要;另一方面要符合我国小企业发展的中国特色性要求。因此通过对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的对比分析,决定如何在尽可能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下又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趋同 中国特色

基金项目: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影响的研究——来自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项目编号:2015S1103)。本文系部分研究成果。

随着小企业数量的日益增多及其自身业务的实际要求,小企业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它们毋容置疑已经成长为推动我国市场主体增长的主要力量。为了增强小企业的会计核算能力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文将此准则与中国国情、与国际上的《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比较,进行更深层次的课题调研,力图寻找到中国特色化与国际趋同化两者之间完美的平衡点。

一、“小企业”概念定义

一般来说,按企业规模的大小可以将企业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小企业狭义上来说就是规模较小的处于刚起步状态的自然人企业或法人企业,然而本文论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小企业”概念稍大一些——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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