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究
2015-07-13沈宏亮
财税月刊 2015年10期
沈宏亮

摘 要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进入了人口流动最为活跃的时期,人口流动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人口转型过程中的突出特征。由于以户籍制度为依托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体制的制约,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始终没有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流动人口难以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本人以澳大利亚模型为例,为我国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建议。
关键词 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澳大利亚转移支付制度假设
下面我们一澳大利亚的财政均等化模型来探究我国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我们假设一个分税制体制经济有N个收入和偏好都相同的公民,为了方便我们认为有两个地方政府,编号1,2。第i个地方政府有 个公民,每个公民提供一个单位的劳动力。这个国家的人口(劳动供给)就是:
每个地方政府生产过程十分简单。有两个要素投入,第一个是固定要素投入,可以认为是土地,固定资本或自然资源。我们定义为 。第二个要素是劳动力。因为每个公民提供一单位的劳动力, 就用来表示劳动力供给。劳动力是可以在两个区域之间完全自由移动并且劳动供给随着地方政府的政策而变化。假设规模报酬不变,投入两种要素生产出来的产品价格定为1。地方政府的生产函数表示为
由于每一个地方政府的不变要素投入是固定的,我们可以定义地方政府的产出是yi=fi(ni)并假定 ( ni )>0, ( ni )<0。虽然我们假定地方政府有相同的生产技术,但是我们允许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的固定要素禀赋。
竞争性要素市场也假定每人得到的工资 ,等于边际产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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