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成为坏人的逻辑
2015-07-10楚云
当代工人·精品C 2015年3期
关键词:现实
楚云
在很长一个时期,我们常听到对孩子这样的训诫:出去要注意,别搭理不认识的人。社会、老师、家长的腔调都是如此。这样一种内容的训诫在1998年那个流星雨的晚上,北京一女孩被害后,更是甚嚣尘上。它的积极效果显而易见,让少不更事的孩子多一些自保意识;负面效应也很明显,陌生人都是坏人,至少在没认清他是好人前,应该把他当成坏人。
许多人可能都忘记了,那是1998年11月18日凌晨3时许。
14岁的少女马某和堂弟到家附近大操场看流星雨,被一手提黑色橡胶警棍的陌生男人拦截。这个男人以检查为名,让马某的堂弟回家去取学生证。堂弟被支走后,这个男人说要先行检查,带着马某来到高碑店兴隆庄片林公园,欲行不轨,遭马某反抗。这个男人持橡胶棍猛击马某面部,狠掐脖颈,并撕下她的背心塞进她嘴里,然后猥亵。马某因窒息死亡。
在传媒尽可能多地把刑事案公之于众的年代,在家长唯恐自己的孩子会成为某个刑事案受害者的恐惧中,陌生人不可避免地要等于坏人。
应该说,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无法杜绝犯罪,任何一家媒体都不可能不登载这方面的新闻,这是现实,也是常理。不知这种现实和常理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发出了什么样的续闻,我们只知道,在我们国家,就在这几十年中,这种现实和常理至少推演出了“陌生人等于坏人”的结果。
这一过程或许应该是这样的:也许我们国家的犯罪率照比有些国家和地区不是很高,但发生在某一地血淋淋的案件,足以使全国人民惊悸,尤其当这个案件中的受害者是孩子时,这种惊悸在家长心中,就更是呈指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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