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与韩非社会思想之比较
2015-07-05彭倩
商 2015年52期
彭倩
在春秋战国时期,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一直存在斗争。荀子批判地继承孔子的学说并吸收道、墨、名诸家之长,形成一个体系庞大精湛的儒家社会思想体系。韩非作为荀子的学生,却成为法家社會思想的集大成者。本文通过对荀子与韩非的社会思想的梳理比较,找出在两种思想影响下提出不同社会治理手段的根本原因,并诠释“礼”“法”之关系。
一、论社会运行
(一)论人性与社会关系
荀子把人性论作为社会思想的基础,强调人性本恶。人的本性——与生俱来的“生物性”是邪恶的,这种恶的本性没有高下贵贱之分,是普遍存在的。纵容人的恶性无节制的发展,最终会导致社会的纷争和混乱,不利于社会组织的稳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他认为通过礼法改造人的本性——化性起伪,可以使人性恶造成的乱世走向治世,并达到人“群”有序的目的。并且,人与人结合为群体的行为是人类的先天本性,应该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来确定人际关系,形成等差有序的社会结构。
韩非继承了荀子的人性恶思想。但他的“恶”与荀子的“恶”有本质区别,他认为人性的恶没有改变的可能,对其教育感化也是无用的。他认为人人都会为了欲利之心而奔波争夺。人性之恶既是人皆有之,又是不可教化。所以,他提出“信人,则制于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他描述为一种利害关系,是以人们的“自利自为”作为基础的关系。
对人性之恶的不同理解最终形成各自不同的看待社会的视角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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