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
2015-06-10王丽丹张俊王琳
卷宗 2015年5期
王丽丹?张俊?王琳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频繁,公民的隐私权与知情权也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公民需要获得国家、社会、他人在经济活动中、社会生活中的各类信息以满足自己的生产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公民又希望自己的个人信息不为他人所知,希望自己的信息得到社会的尊重。因此在知情权的、隐私权的行使和主张过程中便会产生冲突,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减小冲突,以及协调过程中应该坚持的原则是我们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隐私权;知情权;冲突与协调
1 隐私权知情权概说
分析隐私权与知情权冲突表现形态是处理协调二者冲突的基本方法,是我们处理问题的基础,因此我们须先明确隐私权与知情权的权利概念、属性、特征等基本问题。
1.1 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秘密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公民对此权利享有绝对权。
1.2 知情权的概念
知情权又称“知悉权”,是指知悉、获取外部信息的自由、权利。知情权根据权利内容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知政权,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知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及背景资料与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权利;(2)社会知情权,即公民有权知道其所感兴趣的各种社会信息的权利;(3)自然人信息的知情权,即公民享有了解涉及本人和与本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其他自然人的相关信息的权利。……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