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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阈下的公共事件行动者

2015-06-08王满满

新闻爱好者 2015年4期
关键词:调查团行动者网民

□王满满

互联网视阈下的公共事件行动者

□王满满

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的复杂变化,网络行动往往被与公民社会、民主政治及公共领域等焦点讨论相联系。通过对“躲猫猫”事件、邓玉娇案、钱云会事件这三个影响甚大的公共事件中网络行动者的考察,历时性分析其在事件公共化过程中与政府、媒体(以报纸分析为主)等形成的互动关系及进行的话语争夺,辨明网络行动者及其实践与公共性的关系。

互联网;网络行动主义;公共事件;行动者;公共性

随着互联网引入中国,中国网民开始主动关注和讨论具有独特性质的地方事件,借由互联网发表意见、表达观点、组织动员以及参与行动,并促使了事件的公共化。当传统的集体行动与互联网相结合,这些公共事件便产生了丰富而深刻的变化。互联网介入群体性事件后,发生了催化般的或激进化的效果,形成了蔚为壮观的网络行动,公共事件与网络的关系错综复杂,网络技术也使得群体性事件的特质要么被进一步放大,要么被翻转从而呈现出实体社会行动或现实的事件所没有的新趋势。[1]有着互动、分享和草根等特征的新媒体技术的出现与快速普及,引发了关于公民社会、民主政治、公共领域等的热烈欢呼和想象。

一、网络行动主义与行动者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互联网与社会运动/集体行动关系的研究开始成为焦点。网络行动主义由西方媒介行动主义发展而来,媒介行动主义是西方20世纪60年代以来兴起的女权、环保、反核等“新社会运动”的形式之一。媒介行动主义认为,在一个媒介全面渗透的社会,媒介是变革社会的一种力量。行动主义者通过拥有媒介,增加公民的媒介素养,将媒介作为维护自己权益的工具和社会倡导工具,从而为社会变革提供一个支持系统。[2]

网络行动主义则着重关注在以Web 2.0为基础的互联网情境下所开展的各种政治行动,是西方媒介行动主义发展的最新形式。网络行动主义最早始于1990年美国莲花公司发行暴露公民个人隐私软件所诱发的网上抗议活动,之后1998年墨西哥萨帕塔主义者的反全球化运动,1999年西雅图的反WTO运动,使网络行动主义的行动领域和国际影响逐渐在全球扩散。网络行动主义研究者把网络视作非正式公共领域,或者说当代公共领域赖以建立的基础。网络行动有三个领域:告知/倡导;组织/动员;行动/反击。[3]网络行动者们主要使用论坛、即时通信工具(如QQ)、博客、微博等平台,展开线上或线下行动,核心原则是对“公民权”的强调。

网络行动主义的乐观主义者认为一种以社会运动和互联网结合为基础的新的政治结构正在出现,给予草根大众前所未有的表达和参与空间,使民主政治、公共空间等图景得以借助新媒体技术实现质的飞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网络行动主义可能无法保证大众参与或更普遍的民主,比如大众政治参与的平等机会、网络舆论领袖的代表性、互联网监管、国际传播层面上国家或语言上的不平等等。

因此,如何辨明网络行动主义对民主政治、公共性等的真实作用与意义,作为网络行动主义中最核心要素的行动者分析就显得至关重要。可以说,互联网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中国社会其他参与渠道的严重缺乏和失效,促使政府、媒体以及公民/网民的参与和转变。但是,过于强调技术进步可能产生的变革作用,而一味割裂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关系,将无法正确认知网络行动者以及网络公共事件的演变。本研究正是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试图通过一种连续的、动态的视角对网络行动者及其与其他权力关系的分析,在政治视野中重新理解互联网、网络行动者和公共性理念。

二、案例分析:从“躲猫猫”事件、邓玉娇案到钱云会事件

从“躲猫猫”事件中官方组织的网民调查团,到邓玉娇案中凭个人之力展开援助的网民 “屠夫”和维权律师,再到钱云会事件中自发组成的公民观察团/调查团,是中国网络行动者演变过程中有典型意义的代表。

(一)“躲猫猫”事件

2009年1月28日,云南省玉溪市北城镇24岁的农民李荞明因为涉嫌盗伐林木被晋宁县看守所羁押。其间,李荞明因“重度颅脑损伤”身亡,公安机关称其是在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由于蒙眼而撞到墙壁所致,调查结论引起家属不满。后经由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多方关注与报道,引发网民对官方调查结论的极大质疑,随后云南省委宣传部首开创举地牵头组织了网民调查团实地进行调查,转而成为此事件的舆论焦点。

“躲猫猫”事件中的网络行动者分析主要指涉的就是从线上走向线下的网民调查团,尤其是其中8位网民和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因为他们对司法案件的现实参与是使得此次网络行动得以扩大成为影响重大的公共事件的关键因素,而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报告撰写等也多以他们为主体完成。

这些行动者是网络民意鼎盛和政府化解舆论危机情境下的产物。随着“躲猫猫”事件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的催化与发酵,宣传部门的媒体新政为网民调查团的出现提供了行动空间。网民调查团是由官方主导的组织形式,除了其中的云南公检法和本地媒体记者之外,其他8位成员也多数具有媒体从业背景,或者是网络上活跃的意见领袖。最初发布信息的伍皓工作QQ群成员达数百人,多为媒体记者与网络写手。调查团成员和领导的确定方式成为后来网络舆论攻击的焦点之一,网民认为它既不符合民主程序,也不公开透明。许多网民很容易将这种成员资格确定的民主性缺失与政治制度中民主参政缺失的不满勾连起来,将调查团塞进了政府/人民二元对立的框架里,调查团因此被断定为站到了人民尤其是网民的对立面。

调查团的组建和行动过程十分仓促,而整个调查期间,云南省委宣传部之前协商好的“承诺”未能兑现,其后7000多字的调查报告也因此被称为“小学生春游游记”。此时,原本被寄予调查“真相”厚望的网民调查团遭遇了网民倒戈,认为调查团是政府作秀和粉饰的牺牲品,调查团成员纷纷被 “人肉搜索”,大量关于调查团成员与官方、媒体产生的勾连都被放大、聚焦和大规模转载。调查团是官方傀儡和同谋、调查团成员的身份可疑,以及质疑调查程序和报告,成为网民质疑和批判的主要三个方面。

主流媒体(以报纸为主)对中国首个网民调查团的报道则呈现出两种不同取向:一种是以云南地方报纸、党报为代表的报道,对网民调查团的行动持中性偏正面的态度,同时也进行了反思,比如《中国青年报》连续几篇评论都着眼于“舆论不能代替法治”展开;《人民日报》在肯定云南省这一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在网络时代如何实现政府和公民的有益互动、司法机关的独立调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等。另一种是以都市报为代表的对网民调查团中性偏负面的报道,认为隐含了官方危机公关意图的调查团存在没有合法性基础的根本困境,深化了公民知情权、舆论监督和看守所制度等议题,并更加积极地与网络舆论互动,网络议题往往成为报道重点,例如《南方都市报》对网民人肉搜索调查团成员身份的报道等,这些报道也往往成为网民“颇具认同感”的转载内容。

尽管调查团成员乐观评价自己的行动意义,认为自己有别于不具备公民意识、只发声不行动的网民,这次行动可能有助于刺激公民意识苏醒、培养公民意识成长[4],但这些行动者的行动意义更多地被认定为地方政府一次网络舆论的灭火行动,这与我国网络舆论影响愈演愈烈、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以及2008年之后国家对互联网舆论阵地和新闻开放政策的改变都有勾连。调查团成员从网络中走出,因为其行动无法契合网民心目中的“真相”,又成为网络舆论指责和谩骂的对象。从天涯论坛来看,网民倒戈从本质而言并不仅仅因为调查团成员身份、行动的局限,这种变化源自网络舆论中对政府和民众对立情绪的建构,其中所蕴含的是反抗“压迫性”政府权力、发展民主的呼声。

(二)邓玉娇案

作为2009年舆情最为鼎盛的事件之一,原本发生在湖北省一个偏远山区县城的案件,由于其涉及的官员身份、娱乐场所、凶杀、女服务员和修脚刀等情节,引起了媒体尤其是网络舆论的极大关注,地方政府、网络行动者和媒体建构出了多个版本的案件真相,彼此博弈、抗衡,共同影响了事件的发展走向与结果。

邓玉娇案中的网络行动者代表是从线上走向线下、以行动者身份只身奔赴巴东、以对邓玉娇进行民间援助为目标的网民“超级低俗屠夫”(真名吴淦,下文简称“屠夫”),以及由其邀请为邓玉娇辩护的维权律师。这里着重就“屠夫”展开分析。

邓玉娇案发生后不久,“屠夫”即在凯迪社区的“猫眼看人”板块上发表声明,公布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及接收捐款的账号,“建议大家一起用行动来帮助这个用修脚刀捍卫尊严的姐妹”。随后,“屠夫”与邓玉娇的爷爷及父母会面,说服他们接受公盟维权律师的帮助,并陪同邓玉娇的父母前往恩施州优抚医院看望了邓玉娇。他所拍摄的几张邓玉娇病床上的近照及其与邓父母在医院门口拉横幅的合影在网上广为流传。“屠夫”与邓玉娇握手、竖起大拇指的图像所传达的不仅仅是一名受到公权欺压、勇于反抗的弱势女子得到正义人士仗义帮助、得以维权的宣告,更是塑造了一位民间维权斗士的高大形象。

“屠夫”极其善于把握新媒体的特点进行有效信息传播,称论坛和自己的三个博客等平台是“喇叭”,将其与两夏律师在巴东的种种活动内容、与其他律师和观察团的互动等都通过论坛、QQ群和博客进行了直播。在其所发帖文中,“屠夫”将自己定位于出身市井、曾经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如今要找回生活信念,“赤裸”上阵展开并号召社会行动,“凭着良知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的公民角色。其直白粗俗的煽情语言动员了广大网民,对媒体的议题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其对网民、政府和媒体的立场也是具有两面性的。可以说,尽管网民与媒体对其哗众取宠、粗俗的言行风格、行动的真实目的及捐款使用情况等抱有一定的质疑和怀疑态度,但不可否认的是,其行动与网络议题的设置吸引了众多追随者,包括加入其行动和进行网络技术支援等,对整个事件的发展起到了重要影响,他也因此被称为 “官员2.0危机制造者”。

反观地方政府,尽管努力地掌控话语权、控制局面,也具备了一定的信息透明意识,但由于“对信息公开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十分陌生”[5]以及众多其他社会力量的强势加入,彻底改变了案件的重点与走向,演变成“不论说什么都会被骂”的被动局面,地方政府即等于“假相”,巴东政府后期的戒严更是成了“不证自明”的暗黑操作手段,地方媒体也被认为是替政府遮掩的“帮凶”。

媒体由于其自身不同的性质和立场,进行了区别甚大的议程设置,以《南方都市报》和《京华时报》为代表的都市报进行了连续报道,刊登了数量可观的新闻与评论。在此过程中,代表了“公民参与新阶段”的行动者和知识精英与一部分媒体进行了积极互动和呼应,因其以实际行动掌握了网络发言权而使其行动和议题都成了媒介新闻来源,网民也“选择性注意”了符合其关于真相想法的媒体报道,推动了网络舆论的走向,而网络舆论的走向也反过来成为媒体报道的新闻来源之一。尽管当地地方媒体对网络炒作、网民理性和维权律师职业操守等进行了评论,但未能产生明显影响。

维权律师的浮夸表现和邓玉娇的“悲情”命运,以及“屠夫”英雄式的个人行动、一手信息的发布成功,动员和引导了网络舆论。但是通过前文对于其博客文本和有关行动的分析可以看出,“屠夫”的个人行动某种程度上只能算作他自己所声称的代表一部分网民,这个“网民”的构成与代表性是模糊而可疑的,他本身的立场与代表性更是没有民主意义上的合法性的。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9年《社会蓝皮书》则指出 “屠夫”“用杀猪方式参与社会个案的模式”,公民责任心可嘉,却不能归结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常态,其对社会的潜在破坏性值得忧虑和警醒。

(三)钱云会事件

2010年12月25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原村委会主任钱云会在交通事故中被碾压致死,并引发民众与警方冲突。这起交通事故由于包含了惨死的上访村主任、复杂的土地矛盾、重重证据疑云等因素,迅速发酵成2010年底全民围观的事件,更是引发了知识精英们从网络世界自发组织走向现实调查、观察,找寻真相的过程,他们也就是钱云会事件中最重要的网络行动者。

在网络舆论和官方结论的两极化情势下,在微博上围观此案的意见领袖们出于不同动机而自发组成了不同的调查团,被网民寄予解开真相的厚望。这些调查团主要包括以于建嵘和笑蜀为代表的 “学界公民乐清观察团”(学者、律师和媒体人士组成)、法律界人士许志永领衔的“公盟调查团”、知名网友王小山和窦含章组成的“低端网友观察团”,以及“屠夫”与律师项宏峰的调查行动。当地政府对此则表示“非常欢迎,这是来帮我们啊”,这句欢迎词在各调查团的实际后续行动中又展现出复杂的意义。

媒体大多从事故调查和案件定性进行报道,始终进行的是“消除谣言”的议题设置,多采用的是官方信源和专家意见,如《浙江日报》在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2月2日仅有两条关于钱云会事件的短消息报道,都是通报了乐清市政府方面对该事件的性质认定、调查结果,新闻来源大多是政府和警方。都市报在事件中前期与网络舆论趋向一致,议题主要集中于“事故分析”“钱云会”及“案件深层原因”三个方面。[6]对钱云会多进行了悲情描述和“好村官”的形象塑造,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则更多的是批评与质疑。《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报道在论坛上被大量转帖,与专家、学者和法律专业人士等舆论领袖的博文等共同成为网民获取新闻来源,进而进行网络议题设置的重要依据。而党报构建的有关议题即便在网络上被转载,也多作为反面例证被网民指责和谩骂。而在调查团、观察团进入乐清进行有关活动的过程中,当地媒体都没有给予重视,直到调查团发布“确认是交通事故”的结论时才进行了报道。而《南方都市报》《京华周刊》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追踪报道,因此也成为网民了解信息、网络转帖的重要新闻来源,在这个过程中,都市报再一次占据了话语主动权。

地方政府总体上采取了比较积极、开放的处理方法,从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到开通官方微博、“欢迎”调查团,但这些做法并没有使地方政府尝试不断解释说明的“普通交通事故”成为真相,反而由于发布信息比网络信息源迟缓、新闻发布会对案件焦点解释乏力、官方微博的形式大于内容,以及当地宣传部门与政府、警方对待调查团截然不同的态度,被质疑仅是宣传部门的危机处理策略等,一步步催化并加深了网络舆论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意见领袖们“有图有真相”的微博、博客被几何倍数地转发,网络舆论纷纷在“阴谋论”的大旗下要求追索真相。知识精英从直播和围观这起事件,到成为行动者、组团前往乐清调查,却经历了团体分化、成员间针锋相对、调查结论被网民质疑的被围观过程,由于他们动因不同、对行动规则的认知不同等,在无法接触到核心证人和证据的情况下,只能匆忙做出结论,或是走向土地问题调查的学术思路,调查团没有也无法给出符合网民心目中“真相”的结论。有研究认为,一方面这些参与到现实行动中的知识分子的独立言论表达严重受制于微博舆论;另一方面“只代表自己”的立场与网民对其知识资本产生的期待形成冲突,中国语境下的知识分子因而由于(阶级)主体性的模糊而无法乐观承认其公共性建构的可能,以至于钱云会事件之后公共知识分子的污名化愈演愈烈。[7]

三、结语

在上述几起事件中,这些行动者身份各异,以某种特定的目标或单独行动,或联合在一起,并且对于推动事件的处理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其轰轰烈烈的影响和表现并不能取代对其进行具体实践分析和被遮蔽的身份考量。

这几起网络事件主要依托了论坛、博客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走向公共化,新媒体的不断演进则进一步加强了网民对舆论领袖的依赖。网络行动者们一方面享受着新媒体形式演变所带来的广泛支持与空前自信,享受着知识向权力的转化,另一方面也谨慎处理和承担着桑斯特所说的 “群体极化”效应。这些行动者都以追索真相为目标,与网民、地方政府和媒体展开了激烈的话语权争夺。但是追索真相源于网民意愿,更是新媒体上的意见领袖推动和强化的结果。况且需要厘清的是,网民并不能代表民众,也无法等同于民意,上网人群尤其是网络论坛、博客和微博的主要构成人群是有着明显的阶级局限的。同时,在这些行动者的行动中,站在弱势民众一边,反抗和挑战压迫性的政府权力的立场清晰可见。但由于他们自身的体制背景不同、目的与诉求不同,又往往会产生分裂,而更为激进、指向政治体制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以其华丽的辞藻和“雄辩”的文风占据了舆论主流。

另外,市场逻辑下的商业媒体成为某些特定利益群体的代表,重新“封建化”,同时又追逐、迎合着民众的想象和需求,甚至被网络舆论裹挟而进行博人眼球的议题设置和报道,以获得经济利益。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为不同思想阵营抢夺话语权提供了空前的平台,但其营造公共性方面的技术特征被过分夸大和渲染,“幻影公众”被热情讴歌,由所谓公共知识分子主导的网络舆论已然对社会事件的公共化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过于强调和看重危机公关的地方政府在处理公共事件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政治媒体化、公关化倾向与表演成分的增加,也可能导致其偏离从公共利益出发的轨道。

可以看到,这些公共事件、行动者之所以迅速形成舆论风暴,是政府、媒体、知识分子和网民等各种力量(向量)不断博弈的过程,但是博弈力量的不平等和不自由注定不可能展示出 “向中国民主化道路不断迈进”的美妙图景。真相或事实是不可否认的公共性交往的基础,但在这些行动者的行动过程中已经变成了一个空洞的追求民主的口号或立场。

[1]吴畅畅.网络植根还是网络增强?——中国的互联网在群体性事件中的角色分析[M]//强荧,焦雨虹,主编.上海传媒发展报告(全媒体传播推动城市创新与发展2012版)/上海蓝皮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月.

[2]韩鸿.媒介行动主义理论视野中的中国行动主义影像研究[J].新闻大学,2008(3).

[3]赵瑜.网络行动主义视阈下的人肉搜索探析[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1(3).

[4]网民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的是与非[N].北京青年报,2009-02-22.

[5]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09年上半年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 [EB/OL].http://www.360doc.com/content/09/0724/23/111008_4431651. shtml.

[6]沈小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议题建构研究:以浙江乐清“钱云会”事件为例[D].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7]王蔚.公共性的迷思:微博事件中的知识分子及其社会行动——以钱云会案中知识分子观察团为例[J].新闻大学,2013(5).

(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2010级博士生)

编校: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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