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度美国最高法院判例看知识产权案件中的程序问题
2015-06-07金海军
知识产权 2015年12期
金海军
一、前言
美国最高法院是按开庭期来统计每一年度的判例,而每一年度的开庭期是指当年的10月至次年的10月。因此,2014年度开庭期应当由2014年10月算至2015年10月。但是依照惯例,在2015年6月底之后,最高法院即不再对新的案件进行开庭和宣判,直至2015年10月开始2015年度的开庭期。因此,在2015年6月底之前就可以看到美国最高法院在2014年度所判决的全部案件了。2014年度最高法院判决的大明星,毫无疑问是在该年度开庭期行将结束的2015年6月所做的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决。①Obergefell v.Hodges, 576 U.S.__ (2015)。最高法院在本案中虽然以5:4的结果确认了同性婚姻在全美国具有合法性,但保守派与自由派大法官在这一问题上形成了尖锐对立。比如,该案的法院判决不过33页,而反对意见加起来有64页。不过,2014年度也有诸多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值得进行分类整理,并予以介绍和评析。
美国最高法院作为联邦最高司法机关,在过去十年间,越来越注重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专利案件。这一趋向甚至被人称为最高法院在专利案件上的全面回归,②金海军:《美国最高法院2013年开庭期知识产权判例解析》,载《知识产权》2014年第10期,第90-107页。直接的证据就是,在最近十年来,在每年度案件数量总体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最高法院所判决的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专利案件的数量却在稳步上升。在2013年开庭期,最高法院判决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更是达到破纪录的10件,其中专利案件就有6件。在2014年开庭期,最高法院判决的全部案件是76件,而知识产权案仍高达5件,其中专利案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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