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保险标准化流程与内容研究
2015-06-05赵红王新军
山东社会科学 2015年6期
赵红 王新军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我国农业保险标准化流程与内容研究
赵红 王新军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系统化、规范化工程,一直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建立结构完整的农业保险标准体系,用统一标准确定农业保险制度中各项政策和服务流程等内容,对于提高政府效能、提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效率、满足城镇化建设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农业保险标准化作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一种手段,归根到底是要服务“三农”、发展“三农”,因此农业保险标准化必须与我国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相适应。农业保险标准化不是农业保险的“统一化”。农业保险标准化应注重发展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应充分考虑特色农业保险业务所具有的多样性、地方性和复杂性等特点,为特色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
政策性农业保险;标准化;标准体系
一、引言
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系统化、规范化工程,一直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重点。2004年我国率先在上海、江苏、黑龙江、新疆等9省(市、区)开始农业保险试点改革;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资金在全国6省(市、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指明了方向。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等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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