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中保险利益问题初探
2015-05-30朱忠博
商 2015年47期
关键词:问题
作者简介:朱忠博(1993-),男,辽宁铁岭人,辽宁理工学院(原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法学专业。
摘要:在新的保险法中,保险利益是指对于投保人而言,在法律上所承认的相应利益,其具体归属扩大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畴。与此同时,针对时效的问题,新的保险法对人身和财产保险进行了区分,在此前提相爱,形成了整套的系统规定,为此,需要适应立法的需要,对传统思想进行改进,深入探究保险利益的创新,深入、全面地进行保险利益的研究。
关键词:保险法;保险利益;问题
一、对保险利益的概述
(一)保险利益给概述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
(二)保险利益的地位
在保险法中,保险利益属于最基本的概念,是保险法中最基本的原则。针对立法创新思维,要对保险利益进行全面、深入的认识,这对于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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