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830亿遗产案尘埃落定
2015-05-19
环球时报 2015-05-19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轰动华人圈的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案终于尘埃落定。香港终审法院18日驳回华懋慈善基金的上诉,维持该基金是龚如心遗产受托人的地位。香港媒体称,这项裁定为龚如心留下的庞大遗产做出法律定位,将来该基金如何使用这笔巨额遗产将受到更多约束和监督管理。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留下830亿港元的巨额遗产。香港高等法院2013年裁定,根据龚如心于2002年签署的遗嘱,华懋基金只是遗产信托人,而非受益人,必须按照遗嘱,利用遗产进行慈善项目。但华懋基金称法庭判决错误,认为基金有权决定如何动用遗产,于是上月再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18日,终审法院5位法官一致裁定基金败诉。长达47页的书面判词称,遗嘱的整体文意清晰显示遗嘱是为慈善目的而订立的信托,因此裁定华懋基金是以受托人形式持有龚如心全部遗产,而不是以无条件馈赠形式接受遗产的任何部分。分析认为,相对于信托人,如果华懋基金是受益人,将拥有处理遗产的自由度。
据香港《星岛日报》18日报道,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英国御用大律师格林曾在庭上陈词表示,龚如心2002年遗嘱首段的第一句已表明该基金是由她与丈夫王德辉共同创立的,显示该基金对她的重要性,她是有意把遗产馈赠给华懋慈善基金,且遗嘱中“我所有财产于我离世之后全部拨归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的“拨归”一词,包含“属于”和“转移拥有权”的含义,换言之基金是龚如心财产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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