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执法面临口供难题
2015-05-13于龙刚
南风窗 2015年9期

派出所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大多数执法任务由派出所民警承担。派出所民警拥有人身强制权,是维护基层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派出所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在法治化轨道下规范执法,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2014年末和2015年初,吉林大学“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于龙刚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下,分别对南方A镇和西部B镇的两个派出所进行了调研,探讨了基层民警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我们刊发这篇调研,是希望有助于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基层公安工作,推动公安执法法治化。
在南方A镇和西部B镇调研期间,最先进入我们视野的是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一直是警察执法的痼疾。我国一直重视对刑讯逼供的国家治理,通过法律法规、制度设置来抑制刑讯逼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主题。进入2000年以来,上述举措取得了极大效果。据公安部统计:到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案件下降了87%。另外有媒体透露,到2013年,全国90%以上的派出所完成功能区改造,实现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然而,要完全禁绝这一痼疾,完善相关法律建设,依旧任重道远。
原因很简单,情况较为复杂。
民警执法工作十分宽泛,只要是当事人拨打110,民警都必须出警。据我们观察,实践中民警的执法办案流程主要是抓获嫌疑人→审讯→制作卷宗→报县公安局批准。一般大案要首先报县公安局批准拘留,在看守期间,民警继续侦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