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的耦合研究
2015-05-05管志利
党政干部学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
[摘 要]德国社会学家尼古拉斯·卢曼的法社会学理论和生态沟通理论适宜作为生态文明和法治文明耦合研究的理论资源。从卢曼的理论视角来看,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文明建设,应以“系统/环境”问题为中心,从自创生理论的全新视角来解说生态子系统和法律子系统的耦合现象。
[关键词]生态文明;法治文明;卢曼;生态沟通理论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5)04-0021-05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这样,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一种崭新的治国理念,对生态文明进行理论阐释也随之成为我国学界理论研究的热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大生态制度创新,“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在《决定》中提出,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有学者分析了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的契合性,指出生态文明与已确立的政治文明在基本价值上有机融合,连接两个文明的重要内容就是以正义自由秩序为基本价值的法治。[1]
这样,丰富和发展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党的法治建设理论就显得更加迫切和更有价值。而卢曼的生态沟通理论和法社会学理论对于认识上述理论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理论资源,有助于我们更深入把握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党的法治建设的价值和方向,以更深入地认识和控制生态风险和脱离群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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