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定损评估评介
2015-05-02PaulineBoothDrMichaelSalve
电子知识产权 2015年4期
关键词:利润
文 / Pauline M. Booth Dr. Michael Salve
美英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定损评估评介
文 / Pauline M. Booth Dr. Michael Salve
知识产权纠纷的损失评估可能会非常复杂。许多在法庭上辩称过、已裁定的案例中,一些突出的问题给我们提供了今后赔偿计算和案例所在司法辖区的认可解决方式的依据。文本总结了不同知识产权纠纷的种类及每种纠纷的损失赔偿金类型1. 在本文中,我们将视情况交替使用“定损”和“损失赔偿金”二词。在所有知识产权争议案件中,通常情况是知识产权所有者对另一企业或个人不恰当使用其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指控。为便于参考,我们将知识产权所有者称为“原告”,将被控不恰当使用此知识产权的另一方称为“被告”,将“被告”所生产的涉嫌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产品称为“被控产品”。。通过美国和英国的重要案例,详细解释每种类型的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以及被告利润与合理的许可使用费这两种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赔偿;版税;专利;商标;商业秘密
一、知识产权纠纷类型总结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量化损失时,不同的纠纷类型带来了不同的问题。目前,主要的损失赔偿金类型包括:1、原告损失的利润:原告损失的利润是指原告代替被告销售被控产品所能赚取的利润金额;2、被告利润:被告利润是指被告通过销售被控产品赚取的利润金额。同时被告可能通过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知识产权产品而节省研发费用等方面受益;3、合理的许可使用费: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是指被告因涉嫌侵权使用知识产权而应向原告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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