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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诚信的创新路径

2015-05-01周志强黄培东沈伟民

质量与标准化 2015年6期
关键词:信用监管评价

文/周志强 黄培东 沈伟民

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在树立国际品牌和声誉、降低对外交易成本、提升国家软实力和提升国际影响力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是我国适应全球化新形势,驾驭全球化新格局的迫切要求。其中,质量信用正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制度设计和监管思路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

质量信用监管的顶层设计

监管思路“三个转变”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新形势下,探索实施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模式,应注重宏观调控和源头管理,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着眼监管原则、对象、方法的转变,着力帮助和促进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责任机制,真正构建起“企业自主、市场调节、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监管的原则应从传统的“违法推定”,向“守法推定”转变。通过实施企业质量监管模式,由以往推定所有企业可能违法、实施全面监管,转变为推定多数企业守法、对少数企业实施重点监管,逐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以减轻行政监管的压力。

监管的对象应从以往以产品为重点,向以企业为重点转变。通过强化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依标组织生产的行为意识,发挥企业自主管理作用,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质量管理机制,以突显企业质量责任主体作用。

监管的方法应从以往的“等距离”,向“分距离”转变。通过科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采集、评价体系,规范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合理运用评价结果,由以往对所有企业实施一视同仁的无差别监管,转变为区分信用等级的差别化监管,以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监管措施“三大环节”

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了监督和管理工作的诸多内容,涵盖了质量诚信体系的不同环节。因此,在质量信用监管工作的举措上,需要有重点地把握征信、评信、用信三大环节。

加强资源整合,建立完善的征信系统。完善的征信系统是有效归集信用信息的基础。征信系统的建设,在质监系统内,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归集质监部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企业质量信息和数据,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要强化信用档案数据的即时更新和持续完善,在档案内容的真实性、信息项目的科学性、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数据使用的规范性等方面下功夫,确保信用信息的丰富、真实和有效。在质监系统外,要注重发挥大质量工作平台作用,加强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协作,建立质量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不断拓宽信息征集的范围,扩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覆盖面,逐步实现质量信用信息面向社会的公开和共享。

丰富评价方法,建立科学的评信系统。科学的评信系统是有效应用信用信息的保障。评信系统的建设,要突出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的研制,逐步建立涵盖技术、管理、评价等比较完善的质量信用评价标准体系。要加快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建立涵盖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质量奖励和执法处罚等多方面内容的评价指标模型,以及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衔接的科学评价方法。要加强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构的培育,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功能开发和业务拓展,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引导和推动质量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

紧贴工作需要,建立实用高效的用信系统。高效的用信系统是实现监管工作任务目标的根本。用信系统的建设,要充分结合工作需要和区域特点,分层次、有创造性地开展。要充分发挥征信、评信系统的作用,在制度设计上,通过进一步完善质量奖惩机制,建立质量信用“红黑榜”制度,在企业市场准入、监督执法、政府资助、质量奖励中引入质量信用机制等,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扶持和失信企业的惩罚力度,营造全社会“守信受奖、失信受罚”的良好氛围。在工作方法上,通过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加大信用信息的社会发布力度,积极推行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真正使信用信息服务企业、服务大众、服务社会。

保障机制“三大领域”

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模式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建设需要法律制度、信息技术、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辅助和支撑。

加快信用立法。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是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模式有序推进的基本保障,既有利于保障信用信息的归集,也有利于监管行为的规范。当前,加强信用立法的主要任务是,在《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参照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逐步完善质量信用法规,明晰质量信用监管的法律地位、程序和内容。要认真研究和制定配套的标准规范,完善扶持奖励政策,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模式的实施提供法律制度支撑。

强化技术支持。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模式的基础在信用信息。由于信息具有技术性、时效性等特性,其归集、评判、发布、应用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持。因此,充分运用互联网、云技术等科技手段,广泛汇集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数据,搭建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实时、在线、对接的信息平台,应当成为现时工作的重点。

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开展质量月、质量诚信等活动,引导广大企业提高质量诚信意识,自觉提升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深入宣传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各级政府提高认识,加大组织领导和经费支持力度。要面向民众,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工具,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质量信用知识,共同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上海逐步建立分类监管体系

近年来,遵循国家和上海的统一部署,结合地区质量发展实际,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点领域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通过质量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应用、共享等手段,逐步建立起“信息归集及时、评价标准规范、成果有效转化”的质量信用监管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通过实证试点和监管方式创新,未来将逐步实现本市质量信用工作的“两大目标”:即通过质量信用信息公开,打破信息不对称藩篱,推动社会监督,打造社会共治质量的局面;通过质量信用分级分类,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放松政府管制,减轻企业负担。为促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创业软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利用信息手段加强资源整合

依照市质量技监局《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归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企业质量信息和数据,建立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2015年,完成市重点课题项目《上海市质量信用档案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建设,为全面推进本市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作用,逐步建立起涵盖技术、管理、评价等方面的质量信用评价标准体系。积极研制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应用等相关地方标准,为政府部门的科学分类监管提供依据。

突出政府部门信用管理的实际需求,积极研制《公共信用信息编制规则》、《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规定信用相关数据的采集和编制要求;突出企业信用管理,积极研制《信用管理体系 要求》、《信用管理体系 评价》等系列地方标准,为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水平,信用服务机构形成技术支撑能力提供依据。

加强沟通协作创新监管方式

聚焦信息社会发布。依托《上海市质量信用档案管理与服务系统》,加大面向社会的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发布力度,拓宽发布渠道、加大发布频率、扩大发布范围,使质量信用信息有效服务企业、服务大众、服务社会。

聚焦信息联通共享。发挥大质量工作平台作用,加强质监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的沟通与协作,合力推进质量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宽质量信用信息的征集领域和范围,强化与市场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的联动,实现质量信用信息面向社会的公开和共享。

聚焦信用奖惩机制建设。在企业市场准入、监督执法、政府资助、质量奖励等工作中探索引入质量信用机制,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扶持和失信企业的惩罚力度,营造全社会“守信受奖、失信受罚”的良好氛围。

聚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监管等为重点,大力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破解“人机不匹配”难题,提高质量监管效率。

聚焦信用评价标准应用。以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为抓手,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先行试点验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积极引导行业组织依据标准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科学制定标准开展实证试点

推进特种设备质量信用监管。制定特种设备获证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在电梯维保单位中开展评价试点。加大评价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建立评价信息的外部通报和社会公布机制,形成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齐抓共管”格局。

推进“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创建活动,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评价体系。加大对计量诚信严重缺失的企业或个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完善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证后监管机制,探索开展企业分类或分级监管。

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将基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质量信用信息的行业监管制度作为重要手段,通过建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制定分类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等,实现本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方式的创新。

强化守信理念打造共治格局

加大政策引导和帮扶指导力度,以推动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为目标,促进企业强化诚实守信理念,健全履行社会责任机制,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良好诚信形象。

加快质量信用评价机构的培育,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功能开发和业务拓展,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引导和推动质量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加强与行业组织的工作交流,引导行业组织树立用信用标准规范行业行为的意识。加强对行业组织的行政指导,帮助和推动行业组织完善自律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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