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序数效用理论的城市专车拥有量确定方法*
2015-04-13李林恒李宗平
交通信息与安全 2015年5期
关键词:差异
李林恒 李宗平▲ 陈 茜
(1.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成都610031;2.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南京210096)
0 引 言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人们的衣食住行几乎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实现,当下由打车软件所推出的专车服务将“专车”这个词语推到了人们舆论的风头浪尖。有人认为专车就其本质来说是传统出租车的一种高级变种,在当下的互联网时代大背景下的的确确地改变着人们的出行选择;也有人认为专车在破坏市场秩序,他们的介入势必会影响到传统出租车司机的利益;而一些使用过专车服务的市民却认为专车有别于传统出租车服务,专车能给他们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应该得到扶持。关于专车的合法性,2015年“两会”以来国内各界人士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目前尚未有明文定论。然而许多城市的专车运营实践却如火如荼地推进,让专车服务看到了良好的未来。其实,如果将专车纳入电约(或网约)出租车系统、按照电约(或网约)出租车管理,也就不存在合法性争议了。
随着通信技术与卫星定位技术的发展,国外的电约租车服务行业最近发展很快[1]。其实国外研究电约租车服务的时间很长[2],基本都是在给定的出租车辆数量情况下构造合理模型安排出租车来完成顾客的送达问题[3]。研究的重点是运用优化技术设计电约出租车的运行路径和实时调度问题的算法[4-5],例如,文献[4]组合运用多目标分析与局部搜索技术设计电约出租车问题的路径规划算法,文献[5]运用分配算法设计大规模电约出租车问题的路径优化与调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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