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语境下司法辅助事务管理模式的构建
2015-04-13李桂红叶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程序
李桂红叶 锋
司法改革语境下司法辅助事务管理模式的构建
李桂红1叶 锋2
我国现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动,矛盾频发刺激民众对司法的巨大需求。虽然国家加大司法投入,增加司法供给,但法院仍面临“诉讼爆炸”、“案多人少”的现状。就上海法院而言,2013年全年上海法院共受理案件48.6万件,法官人均办案为全国2.25倍。在司法资源稀缺与诉讼爆炸强烈冲突的大背景下,增加法官的数量看似为可行之策,但域外多国的实证经验均表明,此举并非根本之道,况且盲目地扩张法官人数也不切实际。相反,法院审判管理对此发挥更为显著的意义,其中审判辅助事务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如何构建我国司法辅助事务管理模式
审判辅助事务管理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伴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而不断深化。自1999年最高人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以来,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日益成为理论和实务的研究热点。审判辅助事务,是指与案件实体审判相关、以服务审判工作为宗旨的各类司法辅助性工作,具体包括立案审查、分案排期、诉讼材料发送、财产和证据保全,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和审计、调查取证、诉前调解、庭审笔录、裁判文书印发和发送、判决书上网、上诉移送、案卷归档等一系列辅助性事务。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以下简称《四五改革纲要》)为司法改革确定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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