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
2015-04-13陆昱
财政监督 2015年31期
关键词:制度
●陆 昱
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
●陆 昱
一、引言
财政意即“以财资政”、“以政理财”,财政体制是处理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事业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由于财政工作关系到国家治理效率的高低与政府职能的实现,自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财政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整体改革事业的重要环节。1982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的暂行规定》,开始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体制,这一举措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分税制,分税制改革理顺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增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越来越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体制障碍。

表1 2000-2012年中央及地方财政收支
二、现行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权与事权背离,政府间财政关系缺乏稳定性
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比有利于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统筹国民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但财权相对集中在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又承担了大部分事权,这给地方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表1显示,2000-2012年,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各自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基本上维持在45%-55%之间,换言之,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悬殊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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