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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灵芝产业提升发展的实践与对策建议

2015-04-02何伯伟

食药用菌 2015年6期
关键词:孢子粉灵芝中药材

何伯伟

(浙江省种植业管理局 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杭州 310020)

浙江气候四季分明,生态类型多样,灵芝资源丰富,品质上乘,享有盛誉。20世纪80年代,浙江省成功突破了灵芝人工栽培技术,90年代初,开始发展灵芝熟料段木仿生规模化生产,并实现了产业化开发利用。历经 20多年培育和发展,形成了科研、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系列产业链,产业特色和市场优势明显,浙江已成为全国灵芝及孢子粉类产品的主产区、主销区,对全国灵芝产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1 产业发展概况

浙江灵芝野生资源分布于凤阳山、百山祖、天目山、天台山、牛头山、大盘山、四明山、雁荡山等自然保护区。调查表明,浙南山区有灵芝科28个种,其中灵芝属23个,乌芝属(假芝属)5个。

浙江省灵芝产业产值超过10亿元,约占全国总量30%。主要产品有破壁灵芝孢子粉、灵芝多糖、灵芝冲剂、灵芝胶囊、灵芝切片、灵芝酒、灵芝化妆品、灵芝孢子油、灵芝浸膏等。经国家批准属保健食品的有28个,其中破壁灵芝孢子粉的销售产值约占全省该产业产值的70%以上。

据本协会调查,2014年全省灵芝种植基地面积已超过153.33公顷,以熟料段木栽培为主,主栽赤芝品种分采孢子型和不采孢子型,一个生长季采收两次。浙产灵芝朵形圆整、肉厚、质地致密、孢子饱满、品质好,每公顷灵芝子实体产量7500~9000千克,灵芝孢子粉产量4500~6000千克。生产基地有50多家,主要集中在丽水(20个)、金华(10个)、衢州(8个)一带。由于浙江省受段木资源、栽培场地和生产成本等制约,在外省发展基地达200多公顷,带动了全国种植基地的发展。基地实行订单生产,产品全部回收加工。

迄今,列入省市级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创建的基地有10个,建立资源保育基地4个,收集保存资源100余份;选育并推广的良种有“仙芝1号” “仙芝2号” “龙芝2号”等,良种应用率约80%。认定为浙江省优质道地药材示范基地 3家。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灵芝、铁皮石斛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首个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8家,寿仙谷、胡庆余堂、方格药业、森芝宝、大晟、五养堂等主导品牌产品销售约占总产值的70%。省级以上名牌或著名商标3个。龙泉市被评定为“中华灵芝第一乡”,龙泉灵芝和龙泉灵芝孢子粉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纳富特牌灵芝”被评为“浙江十大名菇”。

浙江省从事产业相关资源、技术、产品、质量控制研发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民营研究单位有浙江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研究院、浙江农林大学等 10余家。产业服务组织有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浙江省保健品行业协会、浙江省灵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丽水市山海协作中药材产业协会等。

2 产业提升发展措施

2.1 多部门联动扶持,引导产业提升

多年来,浙江积极发挥生态、资源、资金优势,把灵芝列为省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和省中药现代化工程的主导品种加以扶持,省农业厅、省经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强化政策引导和监管。2013年11月,省食药监局、省农业厅、省食安办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灵芝种植基地及灵芝孢子类产品加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了解掌握产业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面对“灵芝孢子粉市场乱象丛生专项舆情”,根据国家规定“破壁灵芝孢子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要求,省食药监局、省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灵芝孢子粉类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产品定位,加强了对灵芝孢子粉类产品监管和引导服务,打击扰乱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安全、合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省农业厅出台的《中药材、食用菌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把灵芝作为重点品种加以扶持,大力推进灵芝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标准化基地建设、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培育产业合作组织,逐步推行生产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积极打造“浙产灵芝”品牌,促进产品向优质化、产业化、品牌化转变。据统计,近年来全省共有10多个基地建设项目获得过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和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的支持。

2.2 强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提升产品品质

制订了《浙江省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2007年省农业厅实施“浙江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了浙南山区大型真菌资源调查,经 5年的野外长期艰辛调查,查明浙南山区大型真菌1014个种,310个大型真菌为浙南山区范围内新记录。明确灵芝科有28个种,其中灵芝属23个,乌芝属(假芝属)5个。项目组同时开展野生灵芝优良菌株筛选和保存工作,从野生子实体分离获得赤芝(G. lucidum)、硬孔灵芝(G. duropora)、树舌(G. applanatum)等11个灵芝菌株。通过对多糖和三萜两大类主要药效成分分析评价,11个灵芝品种的菌丝体多糖含量在1.98%~5.21%之间,高低相差2.63倍;灵芝菌丝体三萜含量在0.38%~1.34%之间,高低相差3.53倍,为灵芝资源的利用和进一步产业化开发奠定了基础。编写出版的《浙南山区大型真菌》入选第四届全国“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科技类书目),具有非常高的学术价值,对浙江食药用菌资源开发利用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2010年5月及2011年9月“龙泉灵芝”和“龙泉灵芝孢子粉”获国家质监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库,开展良种选育和应用。省农业厅在武义、龙泉、丽水、杭州等地建立了以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灵芝种质资源保护库,收集保存资源 100余份。省科技厅将灵芝列入省“十二五食用菌重大育种攻关专项”,积极开展适应性强、品质优的良种选育。以《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为规范要求,先后育成“仙芝1号” “仙芝2号” “龙芝2号”等3个灵芝良种,在品质、产量、抗逆性等方面有明显优势,目前全省良种应用率约80%,以本省资源良种为主。

2.3 制订实施行业生产标准,强化标准化基地建设

制订实施了《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基地,推动企业和合作社规模化发展、规范化基地种植。省农业厅、省中药材产业协会牵头制订并实施了浙江省地方标准《段木灵芝生产技术规程》,编印了《段木灵芝全程标准化操作手册》《段木灵芝全程标准化生产模式图》,明确对基地要求,以及对菌种、栽培技术、采收与产地初加工、包装、档案建立与管理等技术要求。促进灵芝基地向生态化、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武义县寿仙谷灵芝精品园、龙泉森芝宝灵芝精品园、龙泉天和灵芝精品园、景宁博士园灵芝标准化示范区、常山县豪锋灵芝精品园、磐安外贸药业灵芝精品园等 10个灵芝基地被列入省、市级精品园创建和标准化示范项目,实行以奖代补,进一步提高了基地生产、管理水平,为推进全省灵芝规范化基地建设树立了典范。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灵芝、铁皮石斛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首个“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国际药用菌学会授予龙泉市“中国灵芝核心产区”称号。

2.4 专项检查与监管结合,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近年来,省农业厅、省药监局、省中药材产业协会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活动,2012年省药监局对10个单位18个批次的破壁灵芝孢子粉原料按保健食品通用标准进行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014年修订了“浙江省灵芝孢子粉炮制规范”,明确了孢子粉(破壁)产品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2015年省农业厅把灵芝列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产品,通过现场调研和抽样检查,摸排种植、收获、加工、灭菌、贮藏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评价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过氧化值、微生物含量、生物毒素等风险因子的危害程度,从目前对全省30多个种植基地和10家生产企业检查看,总体上是好的。通过检查和整改,显著提高基地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浙江省农业厅、省药监局联合下发了《浙江省中药材生产基地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灵芝生产基地做到产品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省中药材产业协会具体承担生产基地信息体系实施工作,编印并下发了《浙江省中药材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记录档案》,建立了灵芝行业生产管理及追溯监管平台,目前在多家生产基地试运行,产品实行生产全过程“二维码”追溯管理。

2.5 强化行业自律与创建品牌

2013年,省中药材产业协会向全体会员发出了“浙江省中药材行业诚信生产经营倡议书”,其内容主要包括规范生产、保证质量、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行业自律等,并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形象。近年来多次举办了全省中药材产业提升发展培训班,进行以安全生产、品质提升为主题的产业基地负责人系统化培训。协会编印了《浙江优质道地生产示范基地》《灵芝100问》等画册,进行科普宣传。2015年6月,协办了“慢病防治健康行”国家示范项目浙江站的杭州启动仪式,举行了“铁皮石斛、灵芝与慢病防治”专题研讨会,积极推广健康养生产业。2015年8月,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龙泉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等联合主办的第一届中国灵芝大会在龙泉市隆重召开,内容有浙江省灵芝产业发展与监管座谈会、灵芝产品展示展销会、灵芝摄影展等。省中药材产业协会还积极利用全国药交会、省农博会等平台,组织灵芝生产企业开展展示、展销活动。2014、2015连续两年组团参加浙江健康产品(台湾)展览会,深入开展浙台两地中药健康产业合作交流,开拓产业市场。

3 影响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制约浙江省灵芝产业提升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开发能力弱、产品销售单一、精深加工滞后、质量标准及品牌建设滞后。

3.1 原料存在安全隐患

浙江省灵芝种植基地普遍规模较小,散户种植较多,而且种植基地每隔2年要轮换,大多数芝农因杂木、场地、成本等限制,对灵芝品种、产地选择、基地环境卫生等重视不够,造成省内种植基地有缩小的趋势。有些农户为片面追求孢子粉产量,选用的品种品质指标达不到国家药典标准要求。产地初加工技术落后,有些生产户受加工设施设备条件限制,子实体及孢子粉直接在田间晒干,有些经营户常将直接接触地面、掺杂泥沙的孢子粉(二层粉),充当没有受污染的灵芝子实体上的优质孢子粉(头层粉)进行销售;在省外生产的灵芝产品,回销至浙江省时未建立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造成原料的质量参差不齐。

3.2 管理政策制约产业链发展

国家将破壁灵芝孢子粉纳入药品或保健品管理,而浙江省的灵芝种植加工大户大部分尚未通过GMP认证,多以初级产品销售为主,价格低,销路不稳定。根据中药材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灵芝相关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审批,审批存在程序复杂、周期长(3年以上)、费用高(不同中介30万~40万元不等)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产品的精细加工、研发和市场开拓,阻碍产业链延伸,严重影响种植户增收,导致生产基地萎缩,消费市场不稳定。

3.3 标准体系不完善

灵芝不同品种、不同栽培方式和不同孢子粉加工方法生产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难以辨别,相关投诉较多,迫切需要研究建立品质鉴定评价体系与标准。目前还缺乏产品农药残留限量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品质鉴定评价体系与标准也不完善,不利于指导生产和市场监管。

3.4 科研投入不足

当前,在灵芝育种技术与种业培育方面的研究投入不足,尤其缺乏在外省种植品种的适应性和道地性研究,容易造成生产事故。标准化种植、产品精深加工、有害物质残留与质量标准、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监测体系有待于深化和完善。此外,古籍配方与新产品开发、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3.5 健康产品推广有待规范

很多人对灵芝的认识还停留在神话传说水平,缺乏对现代科学研究成果的认识。浙江省灵芝区域性公共品牌缺乏,容易受外地灵芝孢子粉,特别是代料栽培孢子粉的冲击。市场上产品的同质化严重,种类单一,重复者众多,消费群体局限于有经济基础及保健需求的老年人和部分中年人,年轻消费者较少,限制了灵芝产业的发展壮大。部分厂家和经营者印制产品虚假广告、夸大效果宣传,严重损害了灵芝产品的信誉,中伤了灵芝产业;同时还存在多种不正当竞争,以抢占市场。

4 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和健康产业的发展,灵芝是我国传统名贵中药材之一,其独特的药用价值和良好的功效正被广大消费所认识。浙江省历来是传统道地灵芝产区,产品品质优于国内其他产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要树立“生态高效、道地优质”的理念,围绕“提品质、创精品、强服务、促增收”的目标,把灵芝作为新兴产业和振兴历史的经典产业加以培育,积极构建新型生态优质灵芝产业体系,大力推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精细化加工和电商化销售,加强政策扶持、科技支撑、主体培育、品牌引领和中医药文化促进,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长做强产业链,积极创建区域品牌,整体提升浙产灵芝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综合竞争力。

4.1 合理规划布局,建成一批精品园区

组织联合开展灵芝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把灵芝列入《浙江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振兴浙江中药经典产业实施方案》《十三五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等的主要品种进行培育。并在设立专项资金、加强金融扶持、实行税收优惠、开展保险试点、实施品牌战略、推进药食同源、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制定系列政策措施,凝聚各方力量,引导资本、技术、人才资源向灵芝产业集聚。主产区要合理规划产业基地布局,明确重点发展区域,限制非适宜区域种植。种植户遵循生态条件良好、选址科学、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原则,提升基地生产、加工水平和抗灾能力,努力创造灵芝适宜种植条件和最佳生长环境,扎实推进浙江省中药材生产基地信息体系建设,扩大应用范围;推动建成一批龙头企业带动的道地优质灵芝精品园区、标准化示范区,提高灵芝产业化发展水平,为建设生态高效农业强省、中医药强省和健康产业大省树立样板。

4.2 加强资源调查、道地性评价和保护资源

继续组织开展大型真菌(药用)资源调查,积极配合做好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开展灵芝资源道地性评价,把优质资源列入浙江省第二批中药材资源保护品种名录,组织编制《浙江药用真菌》,进行宣传;扩建完善灵芝资源保护库,采用常规抚育保存与现代生物技术结合,收集保育种质资源。加强良种选育与应用,培育有规模、服务强的菌种生产企业和示范性合作社,提高良种覆盖率,保障药材资源安全。

4.3 强化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和生产监管

建议由省卫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研究制订灵芝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尽快解决目前无标准可依的被动局面,建议加快实施灵芝保健产品的备案制度。加强协作攻关,建立科学合理、快速便捷的品质鉴定评价技术体系和标准。鼓励农资企业申报登记灵芝使用农药生产安全试验,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印发推广《浙江省段木灵芝全过程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图》,主产区要大力推行投入品统一采购与使用,建立健全种植全过程档案登记制度,强化生产过程追溯管理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技术培训,积极推进绿色食品等质量体系认证。加强对产地市场和灵芝孢子类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的市场准入,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灵芝孢子原料采购、生产记录、产品检验等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来源不明或种植不规范基地的原料;严格标签说明书管理,严禁扩大功效的宣传。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销售行为。在开展灵芝产品专项检查和抽检的基础上,加大对外省灵芝产品在浙江省销售的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基地建设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4.4 提升产业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应用

坚持面向企业和市场的科研方向,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为依托。加快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重点开展优良品种选育、标准化种植、饮片加工、成分提取分离、新制剂创制、产品质量控制等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强开展灵芝质量分析检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研究和服务。形成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开发到工程化较为完整的灵芝研发体系,为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5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培育产业公共品牌

充分发挥协会在推进行业自律、行业公约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切实践行对“浙江省中药材行业诚信生产经营倡仪书”的承诺。提升协会服务能力建设,及时发布产业发展动态和行业预警信息。申报培育以产业协会为主体的灵芝产业公共品牌或证明商标,制订品牌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推行统一种植技术规范、统一生产监管、统一贴牌销售,维护浙产灵芝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继续组织做好中国浙江灵芝文化节活动,要面向社会大众,推广养生保健知识,注重产业规范引导,推出一批旅游养生文化项目,做大做强灵芝健康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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