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养成
2015-03-31王忠祥
大连干部学刊 2015年6期
王忠祥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法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十八大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法治思维是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工作思维,没有法治思维,也就没有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那么,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如何才能养成呢?
一、加强法律学习,通过法律知识的储备和法治理念的树立,实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自我养成
2013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是各级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政治素养,也是开展工作要做的基本准备。要着力改变一些领导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重权力、轻权利的传统思维,要着力改变一些领导干部中长期存在的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思想,就必须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只有加强法律学习,才能不断增长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培育法治精神,才能在工作中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思考、分析、解决问题。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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