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
2015-03-31李忠佺
大连干部学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群众
李忠佺
(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 文化广播服务中心,辽宁 大连 116051)
在当前我们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的情况下,党员干部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做人做事的准则,不动摇、不懈怠,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加强修养、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一把尺子。
一心为民 牢记宗旨
为民,是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之一。为民,要求党员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树立民本思想,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做任何事情都要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党的领导从本质上讲,就是服务,领导寓于服务之中。树立民本思想,就是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真正解决为谁执政、怎样执政的问题。树立民本思想,服务人民群众,不是一句冠冕堂皇的官话。它要求党员干部坚决纠正那些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安危麻木不仁的态度和作风,善于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否则,就是“以官为本”“以权为本”,就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
必须扎根人民群众。党员干部和群众距离最近,是党的方针、政策直接贯彻执行者,要同群众打成一片,遇事多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当中汲取营养,从而提高执政能力和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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