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最新进展述评
2015-03-31黄永富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4期
黄永富
一、对国家财富进行全面核算的必要性
习近平主席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指出,发展成果的考核评价应当既要看经济增长,又要看资源耗损和生态效益,还要看居民生活水平是否改善。2014年1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宣布我国从2015年起推进统计改革,包括采用新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计算方法以反映我国的经济“新常态”。
长期以来,我国对地方干部政绩主要以GDP为考核指标,过于偏重经济规模和增长速度,忽视经济质量、环境效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性,不能全面反映社会总财富的积累。这种考评体系造成了地方干部注重“实效”和“短期”,而忽视“潜绩”和“长期”,是导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过度投资、产能过剩、资源配置低下、结构失衡、生态环境破坏、分配不公等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这一情况并非我国所特有。根据联合国《1993综合环境与经济账户》报告分析,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SNA)也只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并未对推动经济增长的自然资源(如土地、矿物、水和森林等)进行彻底的核算,或者说自然资本的使用并未核算为生产成本。因此,由传统的SNA核算出的GDP并不能真实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成果,而仅仅衡量了部分发展成果,即收入。
世界银行2006年的报告《国家的财富在哪?21世纪里资本的测量》提出,一个国家的财富应是如下资本的总和:生产资本(工厂、机器设备、建筑、水利交通系统等);自然资本(如土地、森林资源、渔业资源、矿产资源和生态循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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