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社会保险问题研究
2015-03-28尹卉钰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21期
关键词:企业
□文/尹卉钰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湖南·长沙)
一、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早在2004年中小企业已经占了全国总企业比率的99%,实数已超过1,000多万家,中小企业总产值占全国的60%、实现利税占全国的40%,商品劳务出口额占全国的60%,特别是城镇就业机会高达75%。很明显,民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中的新气力,在宏观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多、发展快,在劳动就业中,社会保险存在许多问题。
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和员工都在逐步加深对社会保险的意识,但还是有很多中小企业出现一系列的社保不买,或少买滞后等现象,因而引发了一系列劳动纠纷问题。那么,怎样解决社会保险问题,使企业雇主和员工能够在利益上达到一个平衡点,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正是众多中小企业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我国中小企业概念的界定
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业,简称中小企,最早来自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smallbusiness”概念,通常是指人员较少,规模较少的企业,一般是由个人集资组建而成。中小企业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我们一般从广义上来说是指除大型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环境关系不同,对于中小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也不同,一般按企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条件来划分。
三、社会保险的作用
(一)对员工具有激励作用。在现代企业中,企业员工已经成为企业的发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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