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曹七巧在家庭关系中的悲剧
2015-03-28刘丹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刘 丹
(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24)
张爱玲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极端病态和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1]多年来,这个最彻底的人物,让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她进行解析。但是,没有人从她所处的家庭关系中的身份地位进行剖析,家庭关系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横向关系,包含同辈之间的各种关系,如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另一种是纵向关系,包含代际之间的各种关系,如父母子女、婆媳翁婿之间的关系。[2]有鉴于此,本文从家庭关系角度对曹七巧这个悲剧女性进行分析。
一、夫妻关系
婚姻对男人和女人来说,一向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女人从未形成过一个等级,可以平等地与男性等级进行交换,订立契约。女人是作为奴隶或仆人结合于父亲与兄弟所支配的家庭的,她总是由某些男性做主嫁给另一些男性。[3]曹七巧本是麻油店小家碧玉的活招牌,虽然出身卑微,但健康美丽,充满活力,只是由于哥哥贪图钱财,就被当作商品一样卖给了姜家,嫁给了患有骨痨的二少爷,“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那三岁的孩子高呢”。[4]这对有鲜活生命力的七巧是残忍的,她原本有着正常人的人性,也有着少女的情怀,也渴望被人疼爱……可是她却从未享受过妻子的权利与快乐,心中只有孤寂与屈辱。“两性的爱情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它得不到满足,受到禁锢或是压抑,就往往导致惨痛的个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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