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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课题的选择与确定

2015-03-26徐万山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课题研究教育

编者按:

随着教育科学的发展和教育实践的深化,“教师即研究者”的观念已经被广为接受。毫无疑问,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课题研究是一种应用研究,实践性是其显著特点,但如果抽去了研究的“科学性”成分,那么,教师课题研究就与一般的问题解决和经验总结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中小学教师很有必要了解教育科研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课题研究的常用方法和技术。从本期开始,编辑部约请河南省教育学会副秘书长、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特级教师徐万山开设“教研有道”专栏,将陆续就教育科研的选题、开题、研究、资料分析、成果表述和课题结项等,与读者分享相关观点和案例。

提到教育课题研究,不少教师总会问一个问题:研究什么课题好呢?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能否选择和确定一个好的课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育研究过程的扎实程度和研究成果的质量。许多教师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才提出“研究什么课题好”这一问题。回答这一问题,就需要了解教育科研课题的来源途径、选题原则和课题论证与表述的相关要求。

一、教育研究课题的主要来源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既可以来自于实践问题,同时也可以来自于专业经验和理论学习。一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条途径。

第一,从教育教学面临的突出问题中选择课题。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有课程教学方面的,比如“如何让学生对所学内容感兴趣” “如何针对不同学生设计有差异的作业”等;有班级管理方面的,比如“如何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如何解决中学生早恋问题”等;有教育评价方面的,比如“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 “如何利用评价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等。这些问题需要教师通过研究探索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策略,这是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最主要的课题来源。

第二,从教育教学现象的困惑中选择课题。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中小学教师常常会遇到让人产生困惑的教育现象。比如,有一段时间,某教育专家极力推行“赏识教育”,好像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赏识”加以解决,而不需要任何“批评”教育。不少教师对此就产生了疑问:“赏识教育”适合所有学生吗?能够解决所有的教育问题吗?再如,某乡镇初中开展“先学后教”教学改革实验,取得不错的效果。一些教师在认真学习思考后也会有困惑:“先学后教”适合所有课堂吗?小学低年级教学该如何组织“先学后教”?这类问题需要教师们通过研究对“他人”的观点进行验证或补充完善。

第三,从教育教学经验中选择课题。中小学教师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反思之后,一般都会积累或多或少的专业工作经验。有的善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有的在课堂组织与管理方面很拿手,课堂秩序良好;有的在班级管理方面有一套自己的做法,带出了文明的班集体;有的将多媒体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有效改进了课堂教学;有的在综合实践课教学中大胆尝试,有效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应该说,这些经验都蕴涵着研究“基因”,加以归纳提炼,就可以形成与教育教学结合紧密的研究课题。

第四,在理论学习或他人研究成果启发下形成课题。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往往伴随着大量的专业学习。在广泛的阅读学习中,教师们会经常看到各种各样的有关课程教学、班级管理、信息技术等新的研究成果,比如“情境教学” “自主管理” “翻转课堂”等。不少教师在看到这些研究成果时,就产生了应用或借鉴的想法。比如,有教师在学习了“微课程”和“翻转课堂”的有关理论之后,就想开展一项“小学语文微课程开发与翻转课堂实施”方面的课题研究;有教师在了解到“脑瘫学生语文教学和康复训练融合教育研究”的信息后,就想结合自己所教学科开展“智力低下学生学科教学和康复训练融合教育”的研究。

二、选择课题的基本原则

课题一般来自于问题,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能成为课题,也不是所有的思考与想法都可以成为课题。一个问题、一种想法能不能成为教育研究课题,必须看其是否具有科学和法规依据,是否具有研究价值,是否具有创新之处,是否具有研究的可能。我们可以将这些选择课题的原则概括为“四有”原则,即有依据、有价值、有新意、有可能。

“有依据”,即选择课题要有一定的理论、实践或法规、政策依据。教育课题研究不能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如果有人提出要研究一种教学方法,使每个儿童都能成为“神童”,那就显然违背了科学规律;如果有教师现在要研究如何单纯提高高考升学率,那也与现行的教育法规、政策相抵触。

“有价值”,即选择课题要有理论和实践价值。教育课题研究要有益于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有益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有益于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益于教育教学理论的创新,如“促进小学生快乐学习的课堂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良好学习习惯养成策略”等都是不错的课题选择。

“有新意”,即选择的课题要有创新性。研究的问题是别人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的;对某一问题提出了新的认识或新的概念、新的观点;对解决某一教育教学问题将采用新的方法、手段或技术;将一种新的理论、方法首次运用到教育教学的某些领域,或将已经在教育教学的某个领域应用成功的观点、方法运用到其他的教育教学领域。创新是科学研究的本质特征,教育研究也是如此。

“有可能”,即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主观和客观条件。主观条件包括研究者已有的知识、能力、经验、专业优势以及对相关研究的兴趣等,客观条件包括必要的资料、设备、时间、经费、技术、人力以及研究的时机等。主观条件或客观条件不具备,或研究时机不成熟,都不能作为当下研究的课题。

三、课题的论证和规范表述

初步选定课题之后,还不能马上着手研究,必须对课题进行系统的论证和规范表述,并按要求申报到一定级别的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批立项。

课题论证主要是对课题的研究价值、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准备采取的研究方法与过程进行深入系统的思考和论述。内容包括:核心概念的界定,理论与实践依据,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研究的目标、内容、假设和拟创新点,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实施步骤,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研究者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要通过论证,弄清课题的核心概念,明白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什么”;弄清课题的依据和价值,明白研究行为“为什么”;弄清课题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明白研究过程和结果“怎么样”;弄清研究的基础和保障,明白课题研究“是否可行”。

对课题进行充分、系统的论证,并得到明确和肯定的答案之后,还需要对课题名称进行规范的表述。

课题名称必须明确表述所要研究的问题,一般应尽可能表明三点,即研究对象、研究问题、研究方法,比如“小学学科学习策略实验研究” “初中后进生转化策略个案研究” “高中生课外阅读现状调查研究”等。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一个课题采用的研究方法往往不止一种,所以课题名称也可以表述为“××××研究”,而不写明具体的研究方法。

课题名称应是一个陈述句,而不能是一个疑问句。比如“如何激发小学生的阅读兴趣”就不是一个规范的课题名称,因为它还停留在“问题”的层面。如果将其改为“激发小学生阅读兴趣的有效方法研究”,就比较符合课题的规范表述要求了。课题名称也不能写得像公文或论文题目那样,如“关于构建高效课堂的策略” “浅议班级文化建设策略”等。如果把两个题目中的“关于” “浅议”去掉,在后面分别加上“研究”两个字,就比较规范了。

经过慎重选择、充分论证、规范表述的课题,按照有关要求申报到相关课题审批部门,就比较容易获得批准立项,中小学教师的“科研梦”也会从此拉开了美丽的序幕。

(责 编 子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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