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方为基础的廉政管理:创新与意义
2015-03-21杨丽天晴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
公 婷,杨丽天晴
(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系,中国香港)
引 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一直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腐败问题仍屡禁不止且十分猖獗,严重影响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与成果,危及社会公平正义。为此。中国政府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与党和国家命运生死攸关的高度。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曾有过频次甚多的自上而下的整风或反腐败运动,以组织整顿的方式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的党政官员进行严厉处罚。在过去几十年中,中央政府出台了大量与廉政相关的法律法规,旨在提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防止腐败的滋生。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也大力加强反腐机构的权力与地位,从而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执行行政命令、强化反腐措施。急风暴雨式的反腐败运动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必要性。自上而下的反腐举措也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的需要。然而,只有在大力治标的同时,综合施策,强化治本,才能有效确保治标之成果,提升国家法治建设之水平,奠定社会长治久安之基础。
本文通过观察和分析近年来地方政府出台的一些反腐创新举措,提出“以地方为基础的廉政管理”这一概念。“廉政管理”(integrity management)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用的定义中指的是加强廉洁建设、防止腐败和其他有违廉政的行为所实施的管理措施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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