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水功能区评价与管理策略探索
2015-03-18李炳华王艳龙
□李炳华 王艳龙
一、区域水功能区划概况
哈尔滨市境内的国家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划共划分39 个区,总河长为2115.0km。其中一级区共14 个:保护区5个,河长328.8km;保留区5 个,河长524km;缓冲区4 个,河长302.3km;开发利用区9 个,河长959.9km。开发利用区内二级区共25 个,其中饮用水区3 个,河长91.3km;农业用水区11 个,河长663.5km;景观娱乐用水区2 个,河长78.6 km;过渡区5 个,河长77.0km;排污控制区4 个,河长49.5km。
二、监测范围、频次及项目
监测范围为哈尔滨市境内的国家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共设置39 个水质监测断面。地表水水功能区每两个月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六次。水功能区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基本项目中的19 项,即水温、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总磷、氟化物、六价铬、总汞、总砷、镉、铅、铜、锌、硒等共19 项。
三、水功能区现状水质评价
评价项目包括高锰酸盐指数与氨氮。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 -2007);规定方法确定,频次达标评价水功能区,统计全年评价次数、计算年度达标率,按照80%标准确定年度评价达标水功能区。
2014年哈尔滨市全年水功能区有3 处监测断面为Ⅱ类水质,有32 处监测断面为Ⅲ类水质,有2 处监测断面为Ⅳ类水质,有1 处监测断面为Ⅴ类水质,有1 处监测断面为劣Ⅴ类水质。
(一)保护区。全年保护区共有5 处监测点,水质类别介于Ⅱ~Ⅲ之间,水质类别为Ⅱ类的有2 处,占评价监测点总数的40.0%,水质类别为Ⅲ类的有3 处,占评价监测点总数的60.0%。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有2处监测点超标,超标倍数在0.1 ~1.1 倍之间,最大值为1.05mg/L,高锰酸盐指数有2 处监测点超标,超标倍数在0.1 ~0.5 倍之间,最大值为6.0mg/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