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捆绑下的“塌方式腐败”
2015-03-09董莎莎
当代党员 2015年3期
关键词:监督
董莎莎

2015年1月29日,《2014中国法治蓝皮书》正式发布。
在“年度热词篇”中,与“国家宪法日”、清理“裸官”等一同被录入的还有“塌方式腐败”。
“塌方式腐败”语出中纪委通报,源头正是山西政界的“矿难”。
去年,山西落马的省部级干部就达七人,其中四人曾是省委常委。
面对一系列“塌方式腐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不禁感慨:“令人触目惊心!”
一个班子,在利益捆绑下,极易结成“贪腐联盟”导致“塌方”。
啃噬丛林的一窝“蛀虫”
【案情回顾】
2014年9月25日,涪陵区林业局贪腐窝案二审审结——一窝丛林“蛀虫”被判刑。
这还要从2003年5月说起。
当时,为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项目”宣传力度,区林业局确定由长寿区开欣广告公司承建公益宣传牌。
2004年,因为局里资金紧张,“会来事”的胡中平便想着运作点经费用作单位开支。
一次,胡中平得知同事彭红卫与开欣公司老板高某是大学同学。
“可通过放大合同标的套取资金……”胡中平同彭红卫商量。
为了确保安全,胡中平还征得了分管副局长李忠明的同意。
随后,虚假合同很快拟定,并将虚报的近9万元资金打入高某公司账户。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胡、彭两人遂与会计况华专程到长寿找到高某,取回了套取的钱。
至此,胡、彭、李、况四人第一次“合作”大功告成——彭红卫分得3万元,胡中平、李忠明、况华各分得2万元。
“一回生二回熟”,同样在2004年,为给领导“分忧”,胡中平发现“德援项目”与大木乡“天然林资源保护项目”有部分林地重合。
“适合重复报账运作资金。”胡中平把想法告诉老搭档彭红卫,又一起找到局长任发意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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