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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突发事件在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引导策略

2015-02-26刘倩男

新闻研究导刊 2015年15期
关键词:传播方式突发事件舆论

刘倩男

(中国传媒大学 新闻学院,北京 100024)

一、突发事件概述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

根据我国在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我们将突发事件概括为“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依据其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即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等级。从它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突发事件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事件的突发性、事件的严重性、事件的紧急性以及事件的类别性。

(二)突发事件的特性

突发事件主要涉及四种类型,每一类都具有各自独有的一些特性。但整体来看,突发事件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一是突发性。顾名思义,突发事件必然具有突发性,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突发事件是在缺乏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或者是心理上或者是资源配备上。二是偶然性。突发事件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爆发形式往往是非常不确定的,事态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三是破坏性。这是突发事件最显著的特点,突发事件的破坏性来自多个方面:对生命构成威胁、对财产造成损失、对环境产生破坏、对秩序造成紊乱和对心理造成障碍。有些破坏是暂时性的,随着突发事件处置的结束逐步消除;而有些破坏产生的影响则是长期的。四是关联性。原生突发事件的产生可能会导致其他类型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引导形势发生的变化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带来的是媒体的更新换代,逐渐成熟新兴媒体以其高度的互动性彻底打破了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三足鼎立的媒体局面。新老媒体相互竞争相互融合,新媒体借助传统媒体的公信力提高自身的可信度,传统媒体则利用新媒体先进的传播方式为自己赢取更多受众、保持自身的优势地位。在这两者相互竞争相互借力的过程中,信息传播与舆论产生发展都产生了全新的形势和规律,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信息的即时产生和获取导致舆论的发生发展速度更加快捷

在新媒体环境下,传受双方的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每一个人都是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和接受者,信息从产生的一刻起就被它的制造者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开去,新媒体平台又以其海量性、即时性作为传播媒介发挥了中介作用,而以手机、平板电脑为代表的便携式设备的普及让信息接收变得随时随地。总而言之,传播者随时随地传播信息,新媒体则将信息毫无延迟的发布,而接收者又可以随时随地的接收信息并做出即时反馈。这种信息和意见的高效率沟通就会导致舆论热点一旦形成就能快速传播。

(二)传播方式由单向传播变成双向互动

传统媒体信息的传播方式是发布传输接受的传播模式,这种传播方式在结构上是固定的,缺少变化性,一经确定就不能更改。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出现则形成了传受双方双向互动的传播模式,它突破了传统传播方式的单向性与呆板性,受众变成了信息的传者与受者双重身份,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由点到面的多元化传播之中,互动传播时代真正到来。

(三)传播者开创点对点、点对面、多点对多面的传播方式,打破“传播者中心”的传播模式

多种传播方式的出现更有利于形成社会信息的有效流动,传播者去中心化。在网络媒体出现以前,大众媒体是政府和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政府和公众是一种引导与被引导的地位,信息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受众只能被动的接收信息,按照政府的指示和媒体的引导做出反应。政府与媒体、公众之间呈现的是一种单向的、直线型关系。在这种传播模式下,政府与公众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互动机制,造成民意无法直接上达天听的情况在传统媒体时代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此外,我国媒体的主要职责之一是传达政府信息、塑造政府公信力,政府与媒体合力利用议程设置将舆论引导的中心思想传播给大众,但公众很难有机会使用媒体。

然而,网络媒体普及却打破了这一魔咒,导致我国的舆论环境和舆论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下中国的网民已经不可能再容忍政府对信息的控制,媒体对信息的垄断,以传统媒体为主要的信息发布渠道的模式再也不能适应新生态的媒介格局。同时,受众也依托于新媒体的发展摆脱了只能被动接受信息获取舆论引导的困境,互联网给了普通民众一个窗口、一条捷径,使其能和政府实现多方互动。

三、新媒体环境下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机制

大体来说,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涉及了政府、媒体和公众三方,这三方在舆论形成和舆论引导过程中,相互博弈和协同,最终决定突发事件的舆论走势和引导的效果,进而影响突发事件的解决。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正是一种信息传播的管理过程,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解读和建构它的机制。

(一)从传播学的层面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主体应该是媒体。但是,在我国事实上的舆论引导主体却是政府,这是由我国媒体的国有性质所决定的,除了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媒体和个人都能在客观上起到舆论引导的作用。

大众传播时代,突发事件发生时,媒体是公众获得信息的主要来源。它既是政府传播信息的渠道,它又是舆论引导的主体,这是由我国的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这一特殊的社会的地位,以及媒体天生具有的舆论影响力决定的。

然而,新媒体出现后,利用网络平台的便捷性,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能发表信息、意见和看法,个人的舆论引导功能被放大,无论是传播效率和传播范围远非最初的“舆论领袖”可以比拟。以微博的影响为例,微博女王姚晨的新浪微博粉丝高达两千万。这意味着姚晨每发布一条信息,将有两千万的粉丝接收到信息,这种影响力不是任何一家媒体所能比拟的。

除了传播主体的变化,新媒体环境下的传播渠道也有了一定的改变。囿于长久以来的新闻管理体制,我国传统媒体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往往不能做出及时反应,难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在公众的态度表达上更是存在诸多不足。由于互联网的隐匿性、便捷性和快速性,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形成上都存在巨大优势。但是,网络舆论的信息渠道存在信息失真和舆论噪音等缺陷,这是摆在舆论引导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引导主体必须在公信力方面做好准备,用真实的信息换取民众的积极对话。

(二)从执行层面

新媒体时代,加强舆论引导,更要从执行层面做好安排,舆论引导本身是一种程序化的运作,我们要加强舆论引导,就必须从相关的程序层面完善每一个流程。

首先,要加强舆论引导,必须了解该突发事件的现状,这就要求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对舆情进行有效监测,就可以预先了解公众的关注点,对该事件或者政府行为所持的意见。通过一系列的量化处理,我们就可以对当前事件的舆论态势做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估,分清主流舆论,反面声音以及舆论背后的原因,这对于正确处理舆论、引导舆论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拥有卓越的舆论监测能力并不能保证舆论引导的成功,还有舆情引导的技巧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和媒体能够与公众建立对话机制,在舆论引导的机制内实现三方联动,政府及时发现诉求,做出响应,媒体准确报道、及时传达,同时兼顾公众的信息需求和社会责任。而大众要做的就是在法律框架内合理传达自己的声音。

四、结语

中国目前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各种突发事件层出不穷,在突发事件爆发时,如何有效引导舆论,促进其快速有效地解决,对社会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是摆在政府、摆在媒体、摆在公众面前的一项十分紧急的任务。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主体,也就是政府和媒体,需要统一认识,明白有效的舆论引导必须首先做到信息透明,听取民意,给民意以表达的机会,满足民众的诉求。妄图将舆论控制在自己理想的范围内的想法是不可取的,不仅在网络时代的今天难以奏效,无法实施,同时也和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背道而驰。媒体和政府应该做好舆情的监测分析工作,要分清舆论的主流和支流,做好适时预警。政府部门应做到将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放在第一位,只有事实上的事件处理好了才能控制好舆论的走向和舆论引导的成功。舆论引导工作的三方,也就是政府、媒体和公众,要在舆论引导中建立对话机制,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社会问题为基础,以公共利益为对话目的,有效沟通、理性沟通,开展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1]陈力峰,陈昶洁.新媒体环境下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探索[J].今传媒,2014(11).

[2]焦俊波.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3.

[3]郭立云.突发事件中媒体微博舆论引导研究[D].山西大学,2013.

[4]杨海宁.坚持舆论引导与提高舆论引导艺术的思考[J].传播与版权,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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