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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之美的发现与五四新文学运动

2015-02-23刘志华

关键词:新文学白话文白话

刘志华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市400715)

白话之美的发现与五四新文学运动

刘志华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市400715)

五四新文学运动超越晚清白话文运动的关键是对白话之美的发现与体认,从美学上论证了白话文用之于新文学的正当性,解决了新文学至关重要的语言选择难题.进而根据白话文的特点,为早期新文学设定了真实、抒情、个性等审美尺度,更新了文学的审美内涵.白话之美的观念有力反击了文言复古的主张,但也给早期新文学造成了语言自然主义、审美平均主义等局限.

新文学运动;白话文运动;文白之争;文言文;民族共同语

“文白”之争是五四“文学革命”的焦点.因此,五四新文学运动也常常被解释为一次语言革新运动.多数研究者注意到胡适、陈独秀等语言观念中的工具主义倾向,却忽略了他们倡导白话文学的初衷,尤其是促使他们为白话文鸣锣开道的动力和信念,其实是因对白话之美的发现与体认.正是这一点,才让他们坚信白话文就是新文学的语言,从而超越晚清的语言俗化运动,以及同时代的文言白话共存思想,把中国文学和语言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白话之美:新文学运动的发现与体认

多年以后,胡适回想五四的白话文运动,将之称作“我们的‘哥白尼革命’”[1]22,并津津乐道地说:“白话文的局面,若没有‘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至少也得迟出现二三十年,这是我们可以自信的.”[1]17当时的周作人就注意到晚清的白话文运动主要是“出自政治方面的需求,只是戊戌政变的余波之一,和后来的白话文可说是没有大关系的”[2].后来的研究者也指出:“胡适白话文理论不是晚清白话文运动的继续……他的白话文理论和晚清的白话文理论有着本质的不同.”[3]

胡适不是语言哲学家,但对语言的思考却与现代语言哲学有着高度的契合.维特根斯坦强调:“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4]胡适正是在美留学期间,在中西文化的撞击中,基于对传统文学的阅读体验和现实言说的困境而激发的语言变革冲动.

胡适留美日记中有许多用西方美学和文学观念思考中国文学的记载.在1911年4月,批评“汉儒解经之谬,未有如《诗》笺之甚者矣.盖诗之为物,本乎天性,发乎情之不容已.诗者,天趣也.汉儒寻章摘句,天趣尽湮,安可言诗?”[5]他对《诗经》的理解与古人大异其趣,看重的是情感的“本乎天性”与言语的自然,不赞成从经的立场去寻章摘句,强调根据自己的感受去理解,而且自信自己的方法可以让《诗经》“重放异彩”.这是他把古典文学纳入新的文学价值体系言说的开始.后来对“《豳风》真佳文”的赞赏[6],注重的依然是语言的质朴和俚俗.1914年2月,翻译拜伦的《哀希腊》,并与梁启超、苏曼殊、马君武等的译诗比较,认为通俗、自然的译法更为妥当[7].对自己悼念任季彭自杀一诗的“全篇作极自然之语”,认为“颇能达意”[8].通过对古典诗文的阅读和自己写作实践的体会,胡适逐渐意识到律诗形式僵化,语言生硬,故而不能自由言说思想,也缺乏美感,明确表示“最恨律诗”[9].

“话”与“文”的区分,是胡适语言观念的一次重要蜕变.1916年1月,谈到“近来作诗颇同说话,自谓为进境”[10],这是相对于之前他的“作诗如作文”而言的.“文”指文言书面语,以文入诗,体现为诗格的变化,并未改变诗的文言形态;而“话”与“文”的区分,则意味着他开始在文言与白话两个系统中来思考语言问题.这里的“话”指用口语写成的书面语,特点是鲜活与丰富,像说话那样写作,意味着能更贴近自我与现实;而“文”是成熟书面语,更多体现的是社会既定规则与价值准则,用“文”书写就意味着要“牺牲”自己去迁就前人.为坚定自己的主张,他专门尝试写了《沁园春·誓诗》,还进行过五次修改,以体会白话的表现力以及审美的可能性,说“人或以为病”,但自信“前不必有古人,后或可诏来者”[11].

经过对文学史的反思和自己创作的体察,胡适认定文言文难以传达写作者的思想,是一种“半死”的文字;而白话文则可以灵活、自由地传达写作者的意图,是一种“活的”语言.后来他称文言文学为“死文学”,白话文学为“活文学”,主要也是基于语言特质的考虑.重要的还在于他接下去对“白话不但不鄙俗,而且甚优美适用”的发现与思考,从美感层面论定白话不是文言的退化乃是“文言的进化”,颠倒了文言与白话的等级秩序,打破了多数人认为白话鄙陋的定论,而且坚信“白话可以产生第一流文学”,还从文学史中的白话小说、戏曲、语录、白话诗词中找到了“史事可证”,最终得出一个“非白话的文学,皆不足与于第一流文学之列”的重要结论[1]18.联系他前后的论述,这里的“文学”,不是古典的载道之文,而是指具有现代审美价值的文学.只有白话才可以产生“第一流文学”的结论,无疑把文言文推到了绝境.

胡适对文学质朴、俚俗、自然的强调,主要来自他对文学语言的体认,而他的语言体认又来自他对白话即口语特征的把握.在他看来,白话文主要是来自生活口语即白话的书面语,白话文与白话同属一个语言系统,白话的特点及言说方式决定了白话文的本质特征,因此,白话之美对白话文之美同样具有本源性,也决定了白话文学的审美形态.他后来的《文学改良刍议》《谈新诗》及《白话文学史》,皆以此作为论文学的基本立场和依据.

另一位文学革命主将陈独秀对白话文的看法与胡适基本一致.他在《文学革命论》中把“平易”“抒情”“新鲜”“立诚”“通俗”“明了”作为新文学的理想,这些正是白话的特点及白话文的美感所在.在谈到文学之文的四要素时,他所强调的是“俗语亦丽,非必骈与典也”[12].在《答曾毅书》中强调“文学之文,特其描写美妙动人者耳”[13].面对时人对白话文的偏见,陈独秀解释说:“白话文‘白描’是真美,是人人心中普遍的美,‘百战不许持寸铁’是白话文底特性.”[14]可见他对白话之美的把握是自觉的.陈独秀跳出了裘廷梁、黄遵宪等人的思想俗套,不是从使用的通俗和便利,而是从白话文的美感性来证明白话文的效用.由此也可看出,当时隐含在文白之争背后的,不仅仅是文言深奥难懂而白话鄙俗易用,其实是关于文学观念的冲突,是关于文学审美情趣的龃龉.从载道和典雅的角度看,文言文作为成熟的语言系统,要优于白话文;而从表现现代的美感和情思来说,文言文就捉襟见肘,显得圆凿方枘,而这正是白话文的优势所在.

白话之美的观念,也得到了新文学其他倡导者及参与者的认同,在语言体认上达成了一种共识.周作人认为白话文也可以做到“论理之精密与艺术之美”[15],还提出“美文”这个概念,认为白话可以创作出比古典文章更富现代美感的散文.这种主张,也得到王统照、朱湘等的“纯散文”观的呼应.钱玄同在《国语周刊》的广告中指出:“‘引车买浆之徒,瓮牖绳枢之子’,‘佢’们的‘口语’,词句是美丽的,意义是真切精密的,表情达意都能得到真自由,应该把它欢迎到新中国来,跟咱们活人做伴;《选》学、桐城之辈,儒林缙绅之流,‘他’们的‘古文’词句是僵死腐臭的,意义是模糊淫泛的,用字谋篇是老守着鸟义法,应该把它捆送到博物院去,与彼等死鬼为邻.”[16]他在《国语周刊》的发刊辞中再次申明:“我们相信正则的国语应该以民众的活语言为基础,因为它是活泼的、美丽的、纯任自然的.”[17]作为文字学家的钱玄同不仅从美感的层面论证了白话文是新文学的语言,而且还从语言发展的角度阐明白话文就是将来的国语,提高了白话文学以及白话文的地位.

从新文学倡导者的诸多言论中可以看出,他们对白话文的理解,着眼点不在通俗实用,而在表达的明晰、自然、灵动、亲切,尤其是能创造出异于文言的现代之美,这正好契合新文学的理想,使语言革新与新文学之间达成了默契,也为语言革新找到了新文学这块最坚实丰厚的土壤.

二、自然与个性:白话之美的观念建构

根据白话的特点,新文学倡导者们把白话之美建构为三个基本观念,并以此作为早期新文学的审美尺度.

一是基于白话“清楚明白”和“懂得性”的自然真实之美.胡适强调,文学“是最能尽职的语言文字”,第一就是“要把情或意,明白清楚的表达出,使人容易懂得,使人决不会误解”,而“美就是‘懂得性’(明白)与‘逼人性’(有力)二者加起来自然发生的结果”[18].鲁迅也强调,我们不能“说着古代的话,说着大家不明白,不听见的话”,“我们要说现代的,自己的话;用活着的白话,将自己的思想,感情直白地说出来”[19].傅斯年也认为,“苟以存真为贵,即应以言代文”,因“白话近真”而“文言易于失旨”[20].周作人则认为文言最大的问题是“思想自思想,文字自文字,写出来的时候中间须经过一道转译的手续,因此不能把想要说的话直捷的恰好的达出”[21].文言文含蓄蕴藉,充满言外之意,在当时看来,有违科学精神;而白话文注重逻辑,明晰、好懂,用于文学,反倒能够呈现自然、真实的美感.就像陈望道所说的那样,“文章在传达意思的职务上能够尽职就是‘美’,能够尽职的属性,就是美质”[22].朱希祖把文章比作美人,说“白话的文是不妆点的真美人,自然秀美;文言的文是妆点的假美人,全无生气”[23].

白话文“清楚明白”的特点,也契合五四的启蒙精神,更容易被作者和读者所接受.李长之认为“启蒙运动的主要特征,是理智的,实用的,破坏的,清浅的”,所以“明白与清楚,也正是五四时代的文化姿态”[24].五四运动的文化启蒙诉求,对理性的强调和对求真的重视,这正好与白话文的特点不谋而合.就像周作人所理解的:“既是文学作品,自然应有艺术的美,只须以真为主,美即其中.”[25]由于各自知识背景的不同,对自然、真实之美的理解和具体风格的呈现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的偏重明晰,有的侧重客观,有的强调理想,有的推崇自然,但以真为美的观念,强调文学的写实性,使文学更接近现实的社会与人生,无疑是现实主义文学思潮在新文学中生根发芽的重要基础.

二是基于白话感性特质的抒情之美.白话文贴近生活,源于现实生命的歌哭,在表现情感的丰富性和力度上,比文言文更具优势.胡适认为“近世文学之大病,在于言之无物”,强调新文学“须言之有物”,特地把“物”的具体内容归结为“情感”与“思想”两项,还说“文学而无情感,如人之无灵魂,木偶而已,行尸走肉而已”,“情感者,文学之灵魂也”[26];认为“表情表的妙,便是文学”[18],强调“所谓‘美感’者,亦情感之一也”[26];更重要的是,只有白话文才能“达今日的意思”,“表今人的情感”[27].陈望道也把情感视作“文学的特质”[28].傅斯年认为,“白话行于当世,恰合人情”[29],强调“美术的白话文,就是运用匠心做成,善于入人情感的白话文”[30].陈独秀也强调“文学之文,以情为主”[12].周作人则以情感为中心给文学下定义,说文学在于作者将“独特的思想和感情传达出来”[31].新文学中抒发的情感,多指人间情感,比起古典文学来更为丰富、复杂,重要的是不受传统礼法的约束,充分体现了人的自由和主体性.在新文学作家们看来,新文学中丰沛的情感,不仅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重要的还在于达成了文学特殊的美感.

新文学以对“情”的推崇和对“礼”的逾越,使文学成了“通人类的感情之邮”[32].茅盾说:“文学的使命是声诉现代人的烦闷”,以“使那无形中还受着历史束缚的现代人的情感能够互相沟通”,而且文学“所诉的情感自是全人类共通的情感”[33].所以,新文学对情感的表现,不仅是对美的具体化和内涵拓展,而且还是在全人类的背景上来思考自我的存在及其意义,在这一点上,体现的是新文学与世界文学的深度应和与沟通.

三是基于白话创造特质的个性之美.白话文使用灵活,在表达上富有弹性,更能体现言说者的主体意志和创造意识,呈现出鲜明的个性特征.胡适说:“今日之中国,当造今日之文学,不必模仿唐宋,亦不必模仿周秦.”[26]强调“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34].对传统文学卫道士们对《尝试集》的诗“失其常度”“出于常轨”“趋于极端”的批评,在胡适看来,“初读了觉得是很像是骂我的话”,最后却认为其实是“过誉了”[35].不合古典律诗的正则,恰是他白话诗的特点,既是自由的创造,也是个性的表达.朱自清把“普遍的兴味与个人的风格”视为文学两个要素的矛盾统一,强调个人风格是表现普遍兴味的前提和基础[36].冰心意识到“真文学就是发挥个性,表现自己的文学.因为能表现自己的文学是创造的,个性的,自然的,是未经人道的.是充满了特别的感情和趣味的,是心灵里的笑语和泪珠”[37].在新文学中,个性、情感与创造得到了美学上三位一体的肯定.

茅盾就直接把创造作为评价文学之美的一个重要标准.说作品美不美,就在所含创造的元素多不多,创造的元素多,就愈美.如果一篇文学作品在体裁、描写和意境上都是创造的,不因袭他人,那么这篇文章即便不用半个所谓“美的词头儿”,也是“极美”的一篇东西.而且,茅盾认为创造的富于个性的美才是真美,呼吁“爱美的人们呀!请你们爱‘真美’罢,不要去爱那些‘假美’;请你们从创造中得美”.他不仅强调创造是文学之美生成的手段,而且认为“至少是它的一个主要成分”[38].我们说古典文学也有“质文代变”,但这是从长时段上见出的结果,究其文体形式、主题内涵、语汇辞藻,确实存在因袭,甚至程式化的弊病.发展至现代,由于文言系统的超稳定性,语言钳制思想的弊端更是显露无遗.而白话文丰厚的语言矿藏,开放的特点,正好为新文学的创造和个性展示提供了基础.新文学对创造及个性之美的追求,不仅使“个人本位主义”的文学得到尊重,而且还把创造意识推向社会作为一种现代价值得到普遍认同[39].

新文学对白话文所具有的自然、真实、抒情、创造的强调,更多是针对当时的文选派骈文和桐城派古文而言的,其目的是要通过语言形式的差异来凸显新文学在思想内涵及美感上与文言文学的区别,以此将文言文学置于不合时宜的批判地位.新文学崇尚白话与反对文言,其实质是反对文言背后的文学及文化观念,进而通过白话文的运用来重置自己新的文学和文化观念.

三、意义与局限:白话之美观念的反思

白话之美的发现与观念的建构,对新文学运动的兴起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是对晚清白话文运动的超越.晚清白话文运动最大的盲点是停留在工具层面,没有将语言上升到艺术、文化和思维层面加以考虑.裘廷梁注意到的是白话可以“省日力”“保圣教”,具有“便幼学”“便贫民”等益处,强调的是“文言也,白话也,繁简不同,而为用同”[40].后来黄遵宪、梁启超看重的也主要是白话的通俗,便于一般民众阅读,利于开启明智,可以作为“新民”的工具,所以他们用白话创作的也多是宣教性质的报刊文章.梁启超对白话能否用之于文学,甚至还充满了警惕和疑虑,担心白话“冗长”“浅露寡味”,有可能“相习于粗糙浅薄,把文学的品格低下了”[41].他们所理解的白话是“随便什么人,都可看得”[42]的白话,类似于文言的口语翻译,或是俚语的直接采用,更多体现为古文内部的革新,没有意识到语言背后深层的思想、艺术价值和话语权力性质,尤其是对白话审美潜能的忽略,没有意识到白话可以用作新的文学语言,并由此而引发了文学在艺术美感上的新变.

也正是新文学倡导者对白话之美的体认、发现并用于创作,确立起白话文学的观念,才有了后来对白话文的丰富和建设,尤其是对文法的重视和标点符号的使用,把白话文引向科学化和技术化.傅斯年提出“理想上的白话文”是“逻辑的白话文”“哲学的白话文”和“美术的白话文”[30].胡适、钱玄同、鲁迅等将白话的资源确定为传统白话、日常口语及欧化三个方面;后来周作人又补上传统文言这个要素.冰心认为可以走“白话文言化,中文西文化”的路子.这些思想使白话的理论和资源得到进一步拓展,既没有与民族的语言传统割裂,也不违背五四文化的现代追求.结果是使现代白话更具融会创生的特点,既能满足新文学之需,又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国语要求,成为一种既可以体现现代审美理想又能指涉复杂现实的语言系统.

基于对白话之美的确认,使新文学倡导者们对白话充满了自信,强调“白话并不单是‘开通明智’的工具,白话乃是创造中国文学的唯一工具.白话不是只配抛给狗吃的一块骨头,乃是我们全国人都该赏识的一件好宝贝”[43],并进而断言可由“国语的文学”造就“文学的国语”[44].后来的研究者认为:“这种具有历史与理论深度的认识,使他对自己的主张充满热情与自信.而从‘文学革命’的角度来提倡白话文,对文言的打击又是格外有力的:因为文学是语言的高级形态,如果能够证明白话文学远胜于文言文学,那么文言将从根本上被动摇,它在社会生活中再无存身的理由.”[45]所以,文言文最终被白话文所取代,“不再只是因为难懂,不能普及而遭到非难,而是因为根本不能表达现代人崭新的思想,复杂的感情和幽深的学理,不能给人以丝毫美感而遭到厌弃”[46].因为在新文学倡导者们看来,重要的不是为谁用语言,而是谁在用语言,谁在为什么用语言的问题.新文学的白话文选择,不仅为现代知识分子确立起了语言主体地位,同时也为反抗和更新古典文化奠定了话语基础.

其次,有力反击了文言文的复古主张.经由晚清的语言改良,尤其是五四新文学运动的强力冲击,文言文逐渐式微,但主张文言复古的还大有人在,社会上不乏“四面八方的反对白话声”[47].保守派代表林纾就一面以古代的文章学来对抗白话文,批评白话文不讲词采,“鄙俚浅陋”,强调古文才是“白话之根柢”,“无古文安有白话?”[48]拒不承认白话来自口语之说,企图以此维持文言的正统地位;一面通过《荆生》《妖梦》等小说,影射白话文运动是“覆孔孟”“铲伦常”,挑唆政府出面弹压.学衡派鉴于时势与自己的文化学理,主张白话与文言兼取并存,“以为文言白话之用,不妨分道扬镳,各随学科之性质,以为适用”;认为在功用上文言是白话“简化的表现”,在艺术上文言则是白话“艺术的表现”,讥嘲白话文是“艺术破产而功用不全之文学”[49].章士钊更是断言“盖作白话而欲其美,其事之难,难于登天”,认为白话文“雅不欲在,默然无感美从何来”[50].但新文学倡导者不仅坚信白话是活的语言,而且还是美的语言,坚信只有白话才能创造出“第一流的文学”.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并在创作中加以体验和印证,使新文学倡导者们有了把文言文彻底逐出文学殿堂的底气,给清末民初持续近半个世纪的语言改良和俗化运动打上了句号.1925年,章士钊再次撰文攻击白话文运动.胡适回应说:“我们要正告章士钊君:白话文学的运行是一个很重要的运动,有历史的根据,有时代的要求,有它本身的文学的美,可以使天下睁开眼睛的共见共赏.这个运动不是用意气打得倒的.”[51]此时的胡适,已不再是早期改良主义者商榷的语气,俨然是一个革命胜利者的姿态了.

再次,为新文学创作确立了语言审美的合理性.当时人们对白话文最大的质疑就是白话文的通俗、浅露、粗疏,不能表现文学的美.而新文学运动对白话之美的确认与观念的建构,无疑在拿住反对者要穴的同时,为新文学使用白话提供了美学上的支持,也借此更新了文学的审美内涵,使其更符合现代的要求.鲁迅小说的深邃,郭沫若诗歌的雄健,冰心散文的韵味,一大批新文学作家在创作上的成功,新文学影响的不断扩大,更是充分印证了这一点.当时就有读者注意到,白话文学是“欲以西洋文学之美点,输入我国”[52].当代学者也认为,是传统语言、外来语言、生活语言三种“语言流”作为“美的资源”,形成了白话文的美感[53].正如陈望道当时所言:“在这美学日盛的时候,所谓美不美,我们当然不能照老辈那样混说了.”[54]基于白话而设定的新文学的审美意识,不限于传统的含蓄典雅、温柔敦厚的中和之美,它是现代生命情思与生活感受下的生存体验,更多以自由、真实、明晰、抒情、个性为其主要内涵,这也与白话文的特点互为表里.新文学基于白话而设定的以“美”为核心的文学观念,也为新文学在摆脱传统的文以载道后有了新的价值保障.基于对“美”的追求,使新文学朝着艺术的方向发展而与世界文学走向了合流.

当然,白话之美的观念并非没有局限,白话之美作为新文学倡导者对白话文的早期体认,是基于探索阶段的文学观念建构,难免带有预设和夸大的成分,历史地看,它对早期新文学也造成过一些制约和负面影响.

一是对白话语言特质的过分强调,有的作品存在语言自然主义的偏失,使新文学刚逃出文言的牢笼又陷入了白话的圈套.比如对自然、真实的强调,就存在以“真”代“美”的倾向,使文学在接近真实与走近科学之时而忽视了向更高艺术层面的迈进.如俞平伯的“如厕是早起后第一件大事”这样的诗句,不可谓不真,但却很难算得上是美的.而强调客观的“真”,有可能放逐文学的诗意与想象.茅盾就注意到“初期白话诗中有好多‘历史文件’性质的作品”[55].清浅与直露也经常成为反对者诟病新文学的说辞.而对情感的不加节制,也给新文学带来过滥情的流弊,迎来的是“现代中国文学,到处弥漫着抒情主义”的指责[56].郭沫若《女神》中大量叹词和感叹号的使用,总令人有过于矫情的嫌疑.同样,对形式与个性的追求也有可能走向刻意追新求异的片面,康白情的为了“完成我们的个性,使他尽量从偏方面发展”[57]就是此类情形.

二是对白话之美的强调,忽视了文体间的语言差异,在文体上存在语言审美平均主义的倾向.白话文的自由、活泼、明了,用之于散文是可取的,但对诗歌也作这样的强调,就可能适得其反.创造和个性作为诗歌是非常好的质素,但简单用之于小说或散文就可能费力不讨好.对此,老舍有自己的思考,指出:“小说是用散文写的,所以应当力求自然.诗中的装饰用在散文里不一定有好结果.……散文不能这样,也不必这样.自然,假若我们高兴的话,我们很可以把小说中的每一段都写成一首散文诗.但是,文字之美不是小说的惟一的责任.专在修辞上讨好,有时倒误了正事.”[58]胡适对新诗“明白”“清楚”的设定,其实就是基于白话文的形式特点而取的审美平均数,在使早期新诗获得诗体大解放的同时,也模糊了诗歌与散文之间的文体界限,造成早期新诗偏于说理、缺乏韵味的遗憾.穆木天就视他为中国新诗运动的“最大的罪人”,认为“作诗如作文”是“他的大错”,是“给散文的思想穿上了韵文的衣裳”[59].从新诗的发展历史来看,这样的批评未必没有一定的道理.

三是白话之美作为一个引导性的旗帜,容易形成一种概念形式,忽略了对文学之美的综合创造.在新文学的早期,对白话、白话文和白话文学的关系的理解相对简单.事实上,文学的美不仅仅是语言本身的体现,更需要作家在语言的运用上去进行复杂的创造,语言只有在具体的运用中才能体现出美,而且文学的美比语言形式本身所体现的美感更为丰富,还有着不同风格的差异.拿真实来说,就存在着偏于客观与偏重感觉的不同,抒情之美也有含蓄与直抒胸臆的区别,而个性的美更是综合的体现,语言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已.虽然白话文和新文学在观念上有多重意义的交集,它们相互促进也相互制约,但语言观念往往更多受时代的影响,而文学的审美则更强调突出自己的个性,这也常常“使新文学处于适应社会时代选择和追求审美理想的两难处境中”[60].这在“革命文学”和后来的左翼文学中,表现尤为明显.对白话之美的刻意强调和简单信赖,使一些新文学作家误以为用了白话就能呈现出文学的现代之美,或者把文学的美与白话的特点简单混同,对文学之美的多样化追求与综合性创造重视不够,这也给新文学的形式化和概念化倾向埋下了伏笔.

值得欣慰的是,这些都是新文学发展过程中的曲折,往往带有反抗古典文学和传统审美意识而矫枉过正的特点.随着新文学的进一步发展,白话文对中西语言资源的兼收并蓄,尤其是对民族审美意识的创造性继承和对西方美学观念的化合处理,最终新文学呈现出的是多元、丰富而深刻的审美样态.就像朱自清所描述的那样:“有种种的样式,种种的流派,表现着,批评着,解释着人生的各面.迁流曼衍,日新月异:有中国名士风,有外国绅士风,有隐士,有叛徒,在思想上是如此.或描写,或讽刺,或委屈,或缜密,或劲健,或绮丽,或洗练,或流动,或含蓄,在表现上是如此.”[61]鲁迅、郁达夫、郭沫若、老舍、沈从文等一大批现代作家,沿着五四新文学开创的道路,创作出了可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一席之地的作品.新文学以自己的实绩,证明了最初在语言选择上的正确性,使困扰清末民初知识分子近半个世纪的白话与文言的选择与争夺,最终在五四因文学的介入而有了明确的答案.而中国文学也因新的语言而获得了审美的现代新变.更重要的是,新文学对白话文的选择与运用,为现代中国创造了新的民族共同语.

四、结 语

白话与文言的牴牾,至晚清肇始,历经民国,一直延宕到当代.五四新文学运动之所以超越晚清的语言俗化潮流,为现代中国的语言建设确定方向,其重要的方面就是对白话之美的发现与确信,从艺术层面确立了白话文用之于新文学的正当性,将之前王国维、鲁迅等对中国文学的美学期待付诸实践,也把中国文学带入世界文学的潮流.而根据白话文特点设定的文学审美尺度,在更新文学审美内涵的同时,对文言文学的反击也最为有力,面对现代生活的繁复与变幻,文言文确实显露出它捉襟见肘的局促.当然,白话与文言的争夺,并非是单纯的语言运用与选择,其背后所体现的是如何表达思想与解释世界的问题,是话语的争夺与现代价值伦理的建构.因为语言关涉到人对生存的认知,进而体现生存的意愿.白话文的确立,其根本动力还是激荡于近现代中国的对自我与世界的一种全新认知的内在欲求.白话之美的发现与观念的建构,既是胡适、陈独秀等人对白话文的深刻见解,也体现了时代对文学的要求,以通过语言变革而赋予文学人文内涵及现代精神的意旨,为解决文言文学同时代之间的疏离,尤其是形式上的虚丽性提供了有效方案.而白话文作为文学语言的选择,在破除中国人崇古心理情结的同时,也重塑了中国人面对现实的人生取向.

[1]胡适.导言[G]//胡适,编选.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

[2]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55.

[3]高玉.现代汉语与中国现代文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97.

[4]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汤潮,范光棣,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35.

[5]胡适.汉儒讲解《诗经》之谬[M]//胡适留学日记(1).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22-23.

[6]胡适.赞美《诗经》中的佳文[M]//胡适留学日记(1).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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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韩云波

I206.6

A

1673-9841(2015)05-0113-08

10.13718/j.cnki.xdsk.2015.05.016

2015-01-29

刘志华,哲学博士,西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现代文学‘美’的观念的生成、演变及意义”(11YJC751053),项目负责人:刘志华;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现代中国重大历史事件与现代文学的变迁”(SWU1209103),项目负责人:刘志华;西南大学博士基金项目“中国现代文学审美观念与社会历史关系研究”(SWU1209313),项目负责人:刘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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