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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辛丑之际“惩赵”风波探析

2015-02-14徐笑运

关键词:刚毅清廷大臣

徐笑运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庚子、辛丑之际“惩赵”风波探析

徐笑运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震惊中外的庚子事变以内外达成辛丑议和而告终。在所议条约中,惩办“首祸王大臣”成为议和关节所在。时任刑部尚书、军机大臣赵舒翘名列其中,成为祸首名单中颇受争议的一位。从“惩赵”过程看,似是列强步步紧逼,清廷诺诺惟退,背后却是全权大臣、地方实力督抚与列强谈判代表之间多方力量的互动与交织。

庚子事变;议和;惩凶;赵舒翘

1900年,庚子一役,联军侵华,遂致国变。慈禧携光绪仓皇出逃,电发罪己诏于前,颁布惩祸上谕于后,横跨庚子、辛丑之际的议和交涉,种种情形旷久斡旋、拖沓艰难。议和之初,列强多持“先办祸首,后再开议”的坚决态度向清廷施压,因而惩办祸首成为议和交涉关节所在。本文试图分析“惩赵”经过,管窥背后多方力量的斡旋与交织。

一、天性如此,性格使然

赵舒翘,字展如,陕西西安人,同治十三年进士,得授刑部主事,外任为官,在河南、安徽、江苏等地建树颇多,政声卓著。光绪二十年,“朝廷矜慎庶狱,以舒翘谙律令,召为刑部左侍郎”[1]12752。舒翘居刑曹多年,熟悉律法,躬正实务,官名甚佳。二十四年,晋升尚书,督办矿务、铁路等洋务,二十五年,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充任军机大臣。观其履历,如吴永所言:“赵起家科第,扬历京外,开藩陈臬,并皆卓有政声,而且学问淹通,持躬廉正。”[2]132可见赵舒翘及科第、识政务、为官廉洁、有政声。李希圣亦记载:“舒翘习律令,以刑部主事外任,五迁至尚书,颇自喜。”[3]37赵舒翘仕途顺畅、步步升迁,除了本人务政实事、卓越出众外,还得益于时任协办大学士刚毅的援引。

罗惇曧有赵舒翘“以刑曹熟习刑律,刚毅援引致位尚书”[4]114的记载,透露赵得刚援引,仕途攀升的信息,反过来,赵对刚更是曲意迎合,故亦有“舒翘本以刚毅力贵显,益附刚毅说”[4]113的由来,诸家笔记多有二人同声相息、引为知己的事例,表露赵本人为官心志及处事性格。

“拳匪之杀白莲教也,狱不具,即反有迹,案律妇女不同谋,不缘坐,舒翘心知其冤,私窃叹,然不敢言,起于速化取容,天性也。”[3]37赵舒翘主事刑部,熟悉律令,明知民冤,只能暗中叹息,袖手旁观,不发一言,其天性可见一斑,视民命如儿戏或许非出本心,却甘为时势所掣,这也是他性格软弱的一面。高树在《金銮琐记》中,对此亦有披露:“涿鹿回车草奏笺,媕婀深得相公怜。百人惨戮称遭劫,酷吏心肠铁石坚。”注云:“刑部尚书赵舒翘,为刚毅所保荐,极博刚之欢心。刚命往涿州察视团匪,密约入京,回京言团匪甚忠义,刚大悦,团匪亦蜂拥至,日以禁洋为事,城外良民老幼男女,将近百人,团匪诬以白莲教,杀之于菜市,舒翘不救,但言劫数而已。”[5]33

刚毅援引赵舒翘为至交,赵舒翘亦倚附刚毅权势,气焰跋扈,不可一世。高树曾作诗纪实:“何人枢府语譊譊,舌作秦腔嗓韵高。甘为权奸作奴隶,伯珪声大莫敖骄。”注云:“到军机画稿,闻有大声争论者,问舒拉何人?对曰:‘赵大人与王中相抬杠(杠者北方谚语,杠者讧之讹称)’,赵怒吼如雷,王声细如女子。我问:‘刚相不调停耶?’对:‘刚中堂笑于旁,若甚快意。’噫,赵舒翘倚刚毅势,遂呵王相若此。”[5]40赵舒翘倚仗刚毅之权势,对同为军机的王文韶大呼小喝,刚毅在旁笑而不语,只觉快意,足见赵舒翘一时得意忘形之态。黄濬认为作者高树曾为军机章京,故“所臆测赵舒翘与王夔石争议事,不谬”[5]40。

赵舒翘对刚毅极尽阿附之态,在《庚子国变记》中有绘声绘色的描述。使馆被围之时,刚毅与赵舒翘同坐城楼观战,饮酒助兴。刚毅曰:“使馆破,夷人无种矣,天下自是当太平。”[3]16舒翘起为寿曰:“自康有为倡乱悖逆,喜事之徒,云合而响应,公幸起而芟夷之,略已尽矣,上病且死,又失天下心,不足以承宗庙,幸继统有人,定策之功第一,今义民四起,上下同仇,非太后圣明,公以身报国,尽除秕政,与海内更新,亦亡以致今日之效也。古有社稷之臣,今于公见之矣。”[3]16赵舒翘语中把刚毅吹捧为功在社稷之大臣,如此谀言媚语,刚毅固然大喜,“自行酒属舒翘曰:‘展如知我’,展如舒翘字也,舒翘之入政府也,刚毅援之,故事之尤谄”[3]16。刚毅援引赵舒翘入军机,除其身负政务才华外,更多的则是赵舒翘很讨刚毅之欢心,故刚毅将其援引为至交。

不仅阿附刚毅,对清廷实际主政者慈禧,赵舒翘亦曲尽媚态。己亥建储议定时,慈禧召集群臣,“出诏书偏示之,皆失色,舒翘独前贺曰:‘赖社稷之灵,天下臣民有主矣,复何疑,臣犹恨其晚也。’太后大喜”[3]37,废帝建储可谓事关江山社稷之大事,诸臣闻之皆失色,可谓是正常反应,而赵舒翘一味讨好慈禧,观乎其言行,真是知有慈禧,不知有光绪,知有朝廷,不知有国家的误国昏吏,“居心狡猾,工于逢迎”[4]124,也是对其几分可信的写照了。

如此而来,赵舒翘仕途亨达得益于刚毅之援引,而最终论罪赐死,却也是被目为刚毅一党而身遭大戮,实在是“成也刚毅,败也刚毅”。

二、重重交涉,不免身死

有关惩办赵舒翘的上谕,先后四次。早在闰八月初二日,清廷颁布上谕:“此次中外开衅,变出非常,推其致祸之由,实非朝廷本意。皆因诸王大臣等纵庇拳匪,启衅友邦,以致贻忧宗社,乘舆播迁……诸王大臣等无端肇祸,亦亟应分别轻重,加以惩处。”[4]642慈禧携光绪西逃途中,迫于内外压力,首次发布惩祸上谕,诿过于诸王大臣,为自身撇清祸首罪责,此谕中将刚毅、赵舒翘交都察院和吏部议处。显然,赵是被目作刚毅一党而获罪。但如此不痛不痒的惩罚,列强不能满意,经由与其交涉的全权大臣,向清廷施压,要求加重对祸首惩办。

闰八月十三日,驻德公使吕海寰致电刘坤一,转达德国政府提出的惩办“首祸王大臣”方案:“一、须由各国驻使查明中国拟罪诸王大臣是否真正犯罪之人;二、须查明中国自愿治以何罪;三、须向中国索取切据,拟定之罪必见施行,应令各使眼同办理,以为确证。”[6]54并且申明三条办妥,才能议和约赔款等项,可见德政府对惩祸一节颇为重视。闰八月十五日,列强驻华公使在京举行会议,对德国所提三条进行讨论,一致表态:“一、就目前来说,那份名单是正确的,虽然董福祥和毓贤的名字也应列入其中;二、所处的刑罚不是很严厉;三、惩罚在北京执行,有各国军士或文职官员代表出席,这是可取的。”[7]342-343列强认为清廷所拟定的惩祸上谕是糊弄外国人,他们不能够接受,提议有列强代表出席惩祸现场,从旁监视,完全是为了落实惩祸。

全权大臣李鸿章,将列强有关清廷惩祸上谕的意见,汇总呈递军机处,闰八月十九日寄电转达:“各驻使佥称,刚毅、赵舒翘亦酿祸首恶,重治方足蔽辜。”[8]337可见列强驻华代表态度之坚决,一口咬定赵舒翘同刚毅共为祸首不放,要求严惩。

九月二十二日,清廷再次颁布惩祸上谕,“惩赵”力度明显加大:“刑部尚书赵舒翘,查办拳匪,次日即回,未免草率,惟回奏尚无饰词,著革职留任。”[6]772可见上谕措辞对赵存有回护之意,相比较其他首祸王大臣,“革职留任”已是发落尚轻。刘坤一致电李鸿章,对内外惩祸交涉的拖延表示不满,直言不讳道:“澜、英、赵既谋国不臧,何止降调革留。”[8]408刘坤一亦觉得朝廷惩祸力度不够,显系太轻。

外有驻华公使迭施压力,有“各国请办十一人”[9]1071之请,内有全权大臣上奏纳言以联军西进为胁迫,直言“办首祸所以为两宫计”[10]12056,慈禧亦不甚甘心,反复解释,为赵辩护,“赵舒翘查办拳匪,两日即回复奏,并无纵庇之词,即各国初议亦只谓其查办不实,岂能概置重典”[8]563。太后执意“保赵”,中外就赵舒翘一员的论罪交涉便成了僵局。

十二月二十三日,李鸿章又传达英国新任驻华公使萨道义之言,致电军机,“将谕旨所指各员均办死罪,方足以谢天下”[8]565,“将英年、赵舒翘酌改斩监候”[8]565。按照萨道义所言,似乎赵舒翘名列祸首,其罪当诛,而因无确凿证据,暂定论以斩监候罪名,似有宽允之意。

十二月二十五日,清廷第三次颁布惩祸上谕,果依萨言,“革职留任刑部尚书赵舒翘,平日尚无疾视外交之意,其查办拳匪亦无纵庇之词,惟究属草率贻误,著加恩革职,定为斩监候罪名”[4]940,并且一再声称并无轻纵之语,来堵列强咄咄逼人之口。同日,盛宣怀告知已入军机的荣禄,用献策的口吻电称,“目前只有命刘、张两督分电各国外部公使婉商”[9]1150,凭借刘坤一与张之洞的威望与各国进行协商,将“赵减为遣戍”[9]1150,显然是认为“英、德深服刘、张,或冀万一”[9]1150之故。

由革职查办到斩监候,“惩赵”已有很大进展,十二月二十九日,盛宣怀致电李鸿章,称“赵舒翘天下冤之”,并且献策“先允赵、英赐死而置徐、启。势必仍生枝节。似不及竟允徐、启、英三人赐死而独救一赵,情罪较当”[8]579。盛宣怀认为,赐死赵舒翘、英年后,徐承煜、启秀仍难免死罪,不如赐死徐承煜、启秀、英年,而换赵一命。用计颇深,盛宣怀惯于圆滑处事,知悉慈禧的心思,不忍赵死,出此下策,意图用三条人命换赵一人。同日,盛连发四电,致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三人,明示东南督抚与列强驻华代表进行交涉,希冀免赵一死,“赵舒翘情轻罪重,办到斩监候,未便再加死罪”[9]1154,并且传达各国驻使最新消息要求,英年、赵舒翘、徐承煜、启秀四人均应定以斩立决,但“似赵稍松”[9]1154,授意“独救一赵”[9]1155。这一天,奕劻、李鸿章以全权身份电致军机处,借法、日、德代表之口,甚至搬出赫德所言,告知列强态度坚决,不愿妥协,“赵舒翘众所共怒,皆谓应死罪”[8]580,并且言辞激烈道“姑息数人,坐令宗社危亡,殊为不值”[8]580,以示慈禧。十二月三十日,袁世凯致电盛宣怀,直接干脆地回答,“杏公拟惩三救一,可谓惨淡经营”[9]1157,救赵的重重交涉,不见效用。

驻德公使吕海寰在接到刘、张二督授意救赵的来电后,与德国外交大臣李和芬进行会晤面商,传达清廷提议“惟赵舒翘一员似乎所拟太重,未免罪浮于情”[6]309,希望各国能免其一死。李和芬的回答大抵代表了德政府官方看法,坚定不移地称:“赵舒翘实系拳匪一党,纵容拳匪已有实证,否则各使与伊无仇,决不肯故入人罪。”[6]309-310吕为赵开脱,作了段冗长的辩护:“赵舒翘曾任江苏巡抚,为官声名最好,人亦清廉公正,今苏人犹思慕不置,实系一个好官,此等人在西国人亦所敬服,其实可以原情,即在江苏任内,凡遇交涉之事,无不秉公理处决,决无与西人为仇及鄙夷西人之意,本大臣任常镇道时,素所深知此人决非拳匪一党,本大臣敢为作保。”[6]310此论可谓入情入理,历数其卓越政绩,博取好感。李和芬回应:“赵舒翘在涿州时待西人甚不好,全无保护之心。”[6]310吕继续辩护道:“赵舒翘不能晓谕匪徒,解散邪党,其办理不能认真,咎无可辞,然亦罪不至死,且本大臣闻人传言,赵舒翘自涿州回京复命之时,曾面奏此等人是一群乞丐,仿佛从刑部中提出囚犯一样,其非不知拳匪之不足恃,可想而知,无如有人作主,彼等不能力争则有之,然不能力争者岂止赵舒翘一人哉。”[6]310-311为赵开脱,吕此言实在用心良苦,摘取赵只言片语为其作护身符。李反问,“赵舒翘西人俱深恨之,若非拳匪一党何致犯众怒”[6]311,吕不紧不慢回应,“此皆教民故造谣,言之耸人听且以报复其私恨耳,否则江鄂二督,何不为英年等求开脱,乃独惓惓于赵舒翘乎”[6]311,搬出刘、张二督为其说情,李和芬的态度缓和了许多,“既有刘、张二督之电,前来为其诉冤,贵大臣又说其非拳匪一流人,当即发电去,但恐刻下已赶不及矣”[6]311。吕海寰一再叮嘱,“救人如救火,务求愈速愈妙”[6]311,似乎尚有转机,但吕记此事已是光绪二十七年正月初三日。

就在正月初三日,清廷第四次颁布惩祸上谕,关于赵舒翘的惩处,不再与刚毅并论,而与英年同罪,“英年、赵舒翘昨已定为斩监候,著即赐令自尽”[4]967,并且派陕西巡抚岑春煊监视执行。次日,李鸿章致电盛宣怀,表示“昨已降旨,应毋庸议”[9]1160,强调已尽力却也无可奈何,“全权为赵事力争数日,舌敝唇焦”[9]1160,又解释回应“尊意尚疑全权欲杀赵,谬矣”[9]1160。拖沓数月的惩凶交涉,先后四道上谕,最终内外达协,至此方休。

三、是非曲直,悠悠众口

赵舒翘之死,是罪有应得还是冤抑难抒,悠悠众口,莫衷一是。认为赵死有余辜,多论早在慈禧剿抚不决、举棋不定之际,派刚毅、赵舒翘两位备受信用的军机大臣前赴涿州察看,可以说刚、赵复命回奏之立场态度,对慈禧做出判断抉择有重大影响,而刚、赵本人却意识不清,“刚阿端王旨,盛称拳民忠义有神术,赵又阿刚,不敢为异同”[2]37,以至后来二人同披“庸官误国”恶名。根据吴永的回忆,在刚毅、赵舒翘死后,太后“言及二人,似尚有余怒”[2]130,谓:“这都是刚毅、赵舒翘误国,实在死有余辜,当时拳匪初起,议论纷纭,我为是主张不定,特派他们两人前往涿州去看验,后来回京复命,我问他义和团是否可靠,他只装出拳匪样子,道是两眼如何直视的,面目如何发赤的,手足如何抚弄的,叨叨絮絮说了一大篇,我道这都不相干,我但问你这些拳民,据你看来,究竟可靠不可靠,彼等还是照前样式,重述一遍,到底没有一个正经主意回复,你想他们两人,都是国家依傍的大臣,办事如此糊涂,余外的王公大臣们,又都是一起儿敦迫着我要与洋人拼命的,教我一个人,如何拿的定主意呢。”[2]131慈禧此番话虽有为自身撇清罪名,一味诿罪于臣下之嫌,但尚有几分实情可言,刚、赵二人复命回奏时,态度不明,立场不清,以致慈禧对义和团之态度更为模棱两可,清廷决策动摇不定,产生的直接后果是拳民大量入京。

顺着慈禧意思,吴永解释道,“拳匪之事,当刚、赵查验时,是一祸福转捩关键”[2]132,他认为如果赵舒翘此时能够将实情陈奏,态度不那么敷衍,“使太后得有明白证据,认定主张,一纸严诏,立时可以消弭,过此以后,乌合蚁附,群势已成,虽禁遏亦已不及。后来酿成如此大祸,刚、赵二人,实不能不负其全责,太后谓其死有余辜,确系情真罪当”[2]132。如此,刚毅阿附载漪主张联拳,赵舒翘施媚于刚毅,在当时“联拳抗洋”呼声一度叫嚣的情况下,惯以媚主处事立身的赵舒翘,态度立场的模糊不定,便成为后来列强要求惩赵的口实,紧咬不放,“各国使节认为他们都犯有最严重的罪行,应受到尽可能最严厉的惩罚”[7]454。赵也因此而丧命,认为赵舒翘死有余辜者,大都以此为据,吴永虽引用太后之语,但也为赵舒翘叫屈,认为颇有政声的赵舒翘对于义和团,“能否成事,明白易晓,决不至于不能鉴别,第以劫于刚势,不敢立异,遂至与人骈殉,身陷大戮而死负恶名,未免太可惜矣”[2]133。可以看出吴永对赵舒翘身败名裂结局的惋惜之叹。在其口述笔记中,吴永多次言及赵,特将他人所言如实复述,赵舒翘与何乃莹回京后复命,“均力言拳民之不可恃”[2]133,何乃莹初拟一折分析利弊,赵舒翘再三审阅,顾忌端、刚之势,犹豫不敢上奏,认为“太着痕迹”[2]133,不如当面陈述,复命时据实陈奏,太后脸色不悦,擅长察言观色的赵舒翘便有“拳民不要紧”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了。吴永总结赵舒翘悲剧结局,“彼之失足,不在于查验拳匪之役,而在于受刚援引之时,因失其亲,子云中郎,所以同抱千古兰滫之恨也,悲夫,顾就此案而论,终不能不谓之冤”[2]134,刚毅已坐实祸首之名,万劫不复,赵为刚毅援引,亲近异常,故惩祸论刑,赵与刚必同罪受戮,感叹道,“一朝失足,则众恶皆归,此亦古今之常态,惟刚已先故,竟逭诛夷,即谓刚、赵同罪,刚罪总浮于赵,乃刚免而赵不免,此真所谓有幸有不幸者耶”[2]134。

在赐令赵舒翘自尽的消息传出后,舆论也是哗然一片,“西安士民,连合数百人,为舒翘请命”[4]114。赵临终而叹:“刚子良害我。”[4]114有传赵舒翘拖延赴死,是“犹以为必有后命”[4]114,赵舒翘若不是尚觉冤屈,又何以心存侥幸呢?

庚子、辛丑之际的“惩赵”可谓一波三折,清廷先后四道上谕,将其交部议处、至革职留任、又加斩监候,最终斩立决,著赐令自尽,在多方力量的交涉与斡旋之中,赵犹不免身死。回顾其政治生涯,初受刚毅援引,步步升迁,充尚书、入军机,到头来却因阿附刚毅,被视作刚毅一党,划入祸首名单,终不免身死名裂。

[1] 赵尔巽,等.清史稿:第四十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 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一辑[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3] 杨家骆.义和团文献汇编[M].台北:鼎文书局,1973.

[4] 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三十七辑[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5.

[5] 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M].李吉奎,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13.

[6] 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五辑[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7] 胡滨.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资料选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0.

[8] 顾廷龙,戴逸.李鸿章全集:二十七,电报七[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

[9] 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十三辑[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5.

[10] 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四十七辑[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责任编辑:朱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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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6873(2015)03-0107-04

2015-05-05

徐笑运(1991-- ),女,江苏盐城人,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10.16401/j.cnki.ysxb.1003-6873.2015.0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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