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与NBA裁判员执法关键球的比较*
2015-02-13沈连梅王电海
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比赛
沈连梅,王电海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安徽滁州 239000)
CBA与NBA裁判员执法关键球的比较*
沈连梅,王电海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安徽滁州 239000)
通过文献资料法、录像分析法、数理统计法等对CBA和NBA比赛最后关键球执法行为进行研究,发现:CBA赛场执法方式简单、受主场因素干扰大、个人倾向严重、配合默契度低、自我效能感水平低等;NBA赛场关键球以球员发挥为主、尊重录像回放、配合倾向高、改判及时等。为营造良好的比赛环境,CBA裁判员在个人素养、执法方式、配合默契度、自我和集体效能感等都需要全面得到提升。
裁判员;关键球;执法行为;CBA;NBA
0 引言
一场精彩的比赛,比赛的最后几分钟,特别是比赛最后关键球的裁判执法行为,无论是对整场比赛的走向、还是对比赛精彩程度,都起着极其重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随着我国CBA职业联赛职业化程度的提高,裁判员关键球的执法行为,不仅体现着裁判员执法能力,也暗示着CBA裁判整体水平能否与跟上职业联赛发展的进度。落后就需要改革,问题存在就需要改进、提升。CBA裁判员比赛关键球的处理模式,对比赛本身及联赛的品牌影响力日益加大。本文试从两大联赛裁判员临场比赛关键球执法行为进行比较,以期从NBA职业裁判中取长补短,更好的为我国男子篮球联赛服务。
1 比赛关键球的定位
比赛中关键的进球有时不止一个,对于攻守双方来说,可能有一个,也可能有多个,但对比赛起着承上启下或决定比赛结果的绝杀进球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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