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国际法视角研判我国辖区内外国军事活动以准确有效应对

2015-02-13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专属经济区声呐海域



从国际法视角研判我国辖区内外国军事活动以准确有效应对

郁志荣

[内容提要]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外国籍舰船活动十分频繁,侵权事件屡见不鲜。但是,由于各国对国际海洋法认识和理解大相径庭,尤其是对辖区内的外国籍舰船活动的性质难以认定,因此至今沿海国对辖区内外国籍舰船的军事活动没有一套完整的成熟的应对措施。本文试图以美国海洋监视船“无瑕”*“无暇”号是美国海军一艘没有武装的反潜情报侦测船,主要用途是利用高性能声呐侦测及追踪潜艇等海底威胁,2001年交付使用。该船长约86米,宽约29米,排水量为5368吨,时速约22公里。号,以及日本护卫舰“夕立”*DD-103 ゆうだち(夕立)号反潜驱逐舰,属于村雨(Murasame)级反潜驱逐舰。该舰满载排水量5100吨,最高速度30节,1999年服役,配属佐世保第3护卫队群。号擅自进入我国南海和东海管辖海域进行非法活动事件为例,阐述如何从国际海洋法视角分析美日船舰行为性质,以正确研判、有效应对。过去在很多场合,美日舰船明目张胆侵犯了我国的海洋权益,但是我们没有拿起法律这个武器,从国际海洋法的视角看问题,分析问题,从而进行反驳、反击。恰恰相反,最终被牵着鼻子走,掉入对方布设的陷阱里。运用法律分析手法,可以明白无误地揭露美国海洋监视船“无瑕”号和日本军舰“夕立”号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违法活动的事实真相。违法事实一旦被披露,追责就可以轻而易举进行。总之,为了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必须学会拿起法律这个武器,与对手斗智、斗勇,牢牢掌握斗争的大方向和主动权。

[关键词]国际法辖区内外军活动有效应对

外国籍舰船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各种军事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侵犯我国海洋权益的事例司空见惯。但是,由于国际社会对国际海洋法的认识和理解大相径庭,沿海国及海洋国家对海洋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解释存在严重分歧,因此对外国军舰军船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进行各种军事活动,甚至从一般意义上完全可以认定其明显侵犯我国海洋权益的,也难以有效应对或追究其责任或给予应有的惩处。如果放任自流,长此以往,对我国海洋维权执法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将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为此,要从国际法的视角分析判断外国籍舰船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活动方式、行为性质等,从而提出有效、有力的应对措施。本文以美国军船“无瑕” 号以及日本护卫舰“夕立”号进入我国管辖海域活动为例,从国际海洋法视角分析外国籍舰船行为性质,以正确研判和有效应对。

一、美国军船“无瑕”号南海反潜探测作业

对我国辖区内外国籍舰船活动,从其方式或样式上归纳整理,至少可以分成六大类:一是航行航渡;二是演习训练;三是机动游弋;四是侦察干扰;五是调查测量;六是反潜探测。对前面三类军事活动,用现行的国际法或国内法很难进行鉴别或认定其属于侵权行为而加以指责进而对其进行惩处。但是,对后三类军事活动,在未经沿海国同意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进行上述活动或作业,应该属于专属经济区制度赋予沿海国两个主权权利以及三个管辖权*(1)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内的一切自然资源拥有所有权和专属管辖权,只有沿海国有权对这些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除非得到沿海国的同意,其他国家均不得进入其专属经济区从事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活动。(2)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建造并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专属权,并享有对这种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专属管辖权。(3)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享有管辖权。(4)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的保护享有管辖权,沿海国有权利也有义务制订和执行法律和规定。的约束对象,而且在“中美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研讨会”上双方学者和专家进行过争辩。双方都以2009年3月初美国海军海洋监视船“无瑕”号擅自进入我国南海管辖海域进行反潜探测作业,遭到我国渔民阻拦发生争执进行讨论。美方40多名学界、军界代表对我方就“无瑕”号侵权认定的意见和观点“反驳”,但是非常无力,非但如此,还有部分美国学者甚至支持我方的观点和意见。虽然最终没有得出“权威性”的结论,但是在争辩中我方占有主动权和优势毋庸置疑。

2009年3月初美国海军海洋监视船“无瑕”号未经许可擅自闯入距我国海南岛大约120公里的海域进行反潜探测作业,期间遭受中方至少五艘船只的干扰和驱赶。事发后,中美双方相互指责,各执一词,最后一直闹到两国的最高领导层,最终也没有分出伯仲,不了了之。此事惊动了美国国会,责令美国海军战争学院*美国海军战争学院位于(U.S. Naval War College)罗得岛州新港市,成立于1884年,距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它作为高等军事学府,学院承担着美国海洋战略与政策研究、国家安全战略决策训练和联合作战课程,学员主要是航空母舰和驱逐舰舰长,以及大型潜艇的艇长。学院下设两个分院,即海军指挥学院和海军参谋学院。海军战争学院一直承担作战仿真任务,20世纪美国海军所执行的几乎所有海上军事行动,都在这里进行前期模拟和演练,它也承担美国海军思想库的角色。为了加强对中国海军的研究,海军战争学院不久前成立了“中国海上力量研究所”,专门从事中国海军的装备及政策研究,并向美国决策单位提供相关对策建议。专家在听证会上做出客观、中肯、合理的解释。专属经济区制度是一个崭新的制度,正在通过国家实践不断丰富其内涵和外延,然而美国至今尚未加入《公约》,依然抱着老旧观念和理念,对《公约》的各项制度研究不够深入,尤其是对新出台的专属经济区制度并不熟悉,连美方国际法专家、学者也不知如何理解和解释才算正确。在此背景下,美国海军战争学院邀请中国有关海洋法律专家和学者访美,共同探讨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以便破解“无瑕”号南海侵权事件之谜,从国际海洋法的视角来判断孰是孰非。在此次专题会议召开之前,中美两国无论是外交、军方,还是社会舆论唇枪舌剑,相互指责,甚至攻击,结果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数不少的学界人士凭着自己的理解和想象发表的意见和观点,令人无法接受。从国际法的视角看,都没有说到“点子”上,说服力不强,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是他们对专属经济区制度尚未深入研究和深刻理解,不能用法律的视角解释美国海洋监视船“无暇”号南海侵权事件的行为性质。美国国防部指出,“无瑕”号在海南岛以南120公里海域作业,是在“国际水域”进行例行勘察。在此遭到一艘中国海军情报搜集船、一艘农业部渔政局渔业监督船、一艘国家海洋局海洋调查船和两艘挂着中国国旗的拖网渔船包围,两艘渔船抵近“无瑕”号只有15米距离。在紧急情况下“无瑕”号采取自卫措施向其中一船打开消防龙头喷水驱赶,但对方船员脱掉外衣只剩内裤继续逼近美船,最近距离只相隔8米。美国国防部又称,中国渔船还向海面抛投木头企图阻挡“无瑕”号继续作业,在未收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中方两艘渔船强行驶到“无瑕”号前面,迫使“无瑕”号紧急停车中止作业。此时,中国渔船船员又用长杆爪钩试图弄断“无瑕”号拖曳的声纳网。“无瑕”号用无线电通知对方要求其离开,辟让出安全航道。美方还强调“无瑕”号并无武装,船员是雇用地方的专业人员。中方船只行动不专业,十分危险,漠视其它船只安全,违反国际法,并扬言美方不怕中方寻衅滋事,还会继续在“国际海域”作业。针对美国的指责和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进行反驳和反击,指出美方的说法“严重违背事实,颠倒黑白,中方完全不能接受”。他说:“无瑕”号未经中方许可,在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活动,属于非法活动,中国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美方立即停止有关活动。中国军方也纷纷发表意见和见解,海军副参谋长张德顺指责美国“恶人先告状”,他说:“美国舰艇在中国近海进行有军事目的的海洋测量,本身就伤害了中国的主权”。海军总装备部政委王登平表示,美方的指责毫无道理。我们的舰船在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从事活动,是我们的主权,是正当的;别国的军舰在我们的专属经济区从事无害通过,是允许的,但不允许从事侵害我们主权的活动。在此次中美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研讨会上,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无瑕”号作业海域性质的争论

中方指责美方海洋监视船“无瑕”号擅自进入距离海南岛120公里*1海里=1.852公里。海里是英制单位,公里是国际标准ISO公制单位。公里又称千米,是个长度单位,代号是km,通常用于衡量两地之间的距离。海里指海里的长度单位。航海地图都是用海里计算的,我国规定,1海里等于1.852公里。但是,这个规定并不是适用于世界各地的。海里的长度并不固定,而各国也采用不同的长度。这是因为:在航海上,规定地球子午圈的1分弧长为1海里(就是1度纬度所对应的经线的长度)。但由于地球并不是一个标准的球体,故而在不同的纬度上,子午圈1分弧长各不相同。这就产生了最长和最短的海里。最短的海里是在赤道上,l海里=1843米。最长的海里是在南北两极,1海里=1862米。海里标准比较多,有兴趣的话,你可以自己换算一下. 1海里=1.852公里(千米) (中国标准) 1海里=1.85101公里(千米)。(美国标准) 1海里=1.85455公里(千米)。(英国标准) 1海里=1.85327公里(千米)。(法国标准) 1海里=1.85578公里(千米)。海域进行反潜探测作业是违法行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的原话是“无瑕”号未经中方许可,在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活动,属于非法活动,中国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美方立即停止有关活动。美国国防部反唇相讥:“无瑕”号在海南岛以南120公里海域作业,是在“国际水域”*“国际水域”这一术语最早出现于1933年《美洲国家关于国际河流的工农业利用的宣言》,但并未给出定义,根据其条文是指界河和多国河流;1961年《关于国际水域的非航行利用的决议》也采用了这一措辞,但同样未给出定义,根据决议第1条所规定的适用范围,可推论为是指国际水道或国际流域。国际水域就其本身来说,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国际水域是一个相对于海洋的概念,指的是处于两个或更多国家领土之上或管辖权之下的内陆淡水资源,如国际河流、湖泊、运河和地下水系统、湿地等,以国际河流和湖泊为主;广义的国际水域不仅包括内陆淡水资源,还包括海洋、大海洋生态系统、封闭的或半封闭的海口、河口等,如著名的国际组织——全球环境基金(GEF)的业务战略中所指的国际水域。这里美国海军使用“国际水域”,其目的是要否定或取代专属经济区制度,避免沿海国认定其违法行为而追究责任。进行例行性勘察。显然双方的主张和观点大相径庭,中方认为“无瑕”号是在中国管辖海域活动未经许可属于非法行为,要求美方停止侵权活动。美方认为是在“国际水域”活动,是合法行为无需征得中方同意或许可。在研讨会上中方代表首先发言,针对“无瑕”号擅自进入南海中国管辖海域实施反潜探测作业,认定其属于违法行为。

理由之一,美方声称“无瑕”号在海南岛以南120公里海域作业,是在“国际水域”活动,所以是合法的主张和观点不成立。美国虽然目前为止尚未加入《公约》,不是《公约》缔约国,但是有义务必须遵守《公约》。《公约》对世界海域划分有明确的规定,从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到公海、国际海底等定义和概念十分清晰。

理由之二,美国国防部认定的所谓“国际水域”不在《公约》规定之列,美国海军企图用“国际水域”推翻或替代《公约》明确规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规避沿海国对其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追责是徒劳的,也是不可能的。美军此举也是与美国政府在《公约》形成期间,承认和支持专属经济区制度的政策背道而驰的。因此,中方认为“无瑕”号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他国管辖海域作业属于非法活动,侵犯了沿海国海洋权益是正确的,毫无疑义的。中方代表的话音刚落,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部以律师身份向与会的代表当场表示,中方代表言之有理,会后我们一定会给太平洋舰队司令部的首席律师汇报的。据称,会后不久,美方将“国际水域”这一用语在美国海军指导手册中删除。

(二)“无瑕”号作业性质的争论

中方发言人马朝旭指出,“无瑕”号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中国管辖海域作业属于非法活动。但是,他没有明确指出美国军船非法或违法活动的法律依据。虽然美国国防部声称的“国际水域”已经被否定,“无瑕”号作业区应该是中国管辖海域,这一点美方也已经承认了。但是,尚不清楚中方指责“无瑕”号活动违法侵权的法理依据何在?中方代表在研讨会上,给马朝旭指责美船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理依据。他引用了《公约》序第一部分用语中“海洋环境污染”的定义加以说明,第一条用语和范围 ⑷“海洋环境的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其中包括河口湾,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捕鱼和海洋的其他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坏海水使用质量和减损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据此,在法律上认定“无瑕”号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反潜探测作业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也没有任何障碍。既然依据法律,将“无瑕”号在未经沿海国许可擅自进入他国管辖海域进行反潜探测作业认定为“海洋环境污染”,我方渔船在劝离美船无效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阻止其继续作业应该是正确的做法。然而,美方军船以我渔船近距离干扰其作业而用高压水枪喷射我船员倒有违规之嫌。不仅如此,既然“无瑕”号属于海洋环境污染的违法侵权行为,首先要对我国渔民用高压水枪喷射行为承认错误,表示道歉。其次,一旦认定“无瑕”号反潜探测属于“海洋环境污染”,中方有权向美方提出索赔。美国军船“无瑕”号明目张胆侵占我渔场,严重影响渔民正常作业以及包括商船在内的各种船舶的正当活动,不就是《公约》定义的“海洋环境污染”吗?

(三)军船豁免权含义的争论

事发后美方强调“无瑕”号并无武装,船员是雇用地方的专业人员。众所周知,“无瑕”号船体上标有“USNS Impeccable”英文字样,翻成中文为“美国海军军船‘无瑕’号”。由此,就“无瑕”号船本身可以认定其为在编的美国海军辅助船。“无瑕”号于2001年建成服役,长约86米,宽约29米,排水量为5368吨,最高时速约22公里。它采用了双体型船身设计,具有较强耐波性,可以充当一个稳定的平台,有利于声呐收集参数。它主要功能是利用高性能声呐来侦测及追踪潜艇等,可谓从事来自海底威胁的情报搜集工作。它确实是一艘没武装的反潜情报侦测船,该侦测船配有约20名水手、10名技术人员和20名海军人员。这三类人员分工:水手负责运行、导航、维护船只;技术人员主要负责维护声呐设备;而海军人员则负责利用声呐收集数据。“无瑕”号船上装备了美军目前最先进的声呐系统“SURTASSLFA”,该系统收集声呐数据后,将信息通过卫星传输至岸上基站进行分析或引导反潜攻击。声呐系统的探测装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SURTASS(拖曳式阵列传感器系统)”,由被动声呐组成,水平拖曳在船后,拖缆长达1800米,可以探知水下150米至450米深度潜艇的方位和类型。另一部分被称为“LFA(低频主动)”,是垂直悬挂在舰船下方的主动声呐阵列,用以对付被动声呐无法探知的“极静”潜艇。从“无瑕”号设计功能看,从事反潜探测作业乃是其与生俱来的本职工作。美国海军辅助船“无瑕”号无论从其名称、设计功能,还是实际行动,都说明其是在从事军事活动。至于美方为何要强调该船并“无武装”,船上人员是地方雇员等,不得而知。不过无论美方出于何种目的和考虑,2009年3月“无瑕”号未经沿海国许可,擅自闯入我国管辖海域进行反潜探测作业属于海洋侵权违法行为的事实无法改变。美方公开“无瑕”号为美国海军辅助船的身份,无非想要“赚取”国际海洋法规定的军船享有豁免权的“利好面”,即使被认定违法活动沿海国也无权登临检查。但是,海军辅助船享有豁免权不等于可以恣意妄为,任意侵犯他国的海洋权益。军船享有豁免权,不等于对其违反行为不予追究责任,对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可以免除赔偿,恰恰相反同样要被追责,对污染造成的损失必须照价赔偿。

(四)声呐声波损害资源的争论

据资料介绍,美国海军的普通中频声呐可发出高于235分贝的强大声波,它的强度相当于火箭发射升空时的状态,使方圆数百里海面下方为之震荡。“无瑕”号船上不仅声呐种类多,而且功率更大,对海洋生态造成的危害必然十分严重。2008年美国洛杉矶地方法官下令,在沿加州海岸12海里内建立无声呐区域以保护海洋生态*间谍船严重威胁生态。2008年美国洛杉矶地方法官命令在沿加州海岸12海里的区域建立无声纳区域以保护生态美国海军自己的声纳使用环境评估报告表明在14次加州沿岸的军事演练中,使用声纳可以干扰或损害17万只哺乳动物,其中包括可能造成至少8000只鲸鱼的听力暂时损失美国海军也已经决定停止在美国夏威夷沿海进行反潜训练以防止法律诉讼。南海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海域,美军一面停止在美国沿海开动声呐,却不远万里报到别国专属经济区“执行测量任务”,开动多种先进的大功率声呐,对别国生态的严重破坏可想而知据国际公约,座头鲸被列为“易危物类”,各国的渔政船和渔船当然要加以保护。。美国海军自己的声呐使用环境评估报告表明,在14次加州沿岸军事演练中,发现使用声呐可以干扰或损害17万只海洋哺乳动物,其中包括可能造成至少8000头鲸的听力暂时丧失。美国海军也已经决定停止在美国夏威夷沿岸海域进行反潜训练以防止引发法律诉讼纠纷。在研讨会上,中方代表指出“无瑕”号擅自闯入我国南海管辖海域实施反潜探测作业,发出的强大声波损害作业区域的水生生物。美国海军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女律师,突然站起来极其严肃地质问中方代表:请问中国人,“无瑕”号海洋监视船发出的声呐声波影响南海何种生物,影响到何种程度?美方律师突如其来的质问使会场空气一下紧张起来,几十双眼睛都在期待答案。中方代表胸有成竹地告诉提问者,根据《公约》“海洋环境污染”定义中的规定——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举证责任不在中方,而是在美方。美国海军必须提出有效证据,证明“无瑕”号声呐发出的声波没有对南海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造成损害。听了中方代表的回答,美方律师一言不发。此时,夏威夷大学的一名教授要求发言,他不但不帮美国海军说话,而是恰恰相反明确支持中方代表的发言,严厉批评美国海军使用声呐对海洋生物带来的极大危害。他坦言,现在海洋中经常出现鲸搁浅等集体自杀现象,这些都是美国海军训练和演习中强大的声波造成鲸的神经系统紊乱所致。

2009年7月底,在美国罗德岛海军战争学院举行的《中美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研讨会上,中美学者、专家从国际法的视角看问题,用海洋法法理分析和解剖美国海洋监视船“无瑕”号擅自闯入我国南海管辖海域侵权事件取得了明显成效。美国海军代表在会上当场认错,并将“国际水域”用语从其“海军指导手册”*[据美国海军学院2015年9月1日报道]近日,美国海军部发布了一份关于指导海军人员作战的手册,部分内容摘译如下:多年来,水手们受益于像值班员指南和水兵手册这样的手册,他们通过这些手册了解专业的基础知识。除了快速和战争专业培训,在这些相关的手册构成的知识基础上,几代海军人员建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这些航海技术、管理和领导方面的书籍是完善美国海军专业的一个很好的指南。《我们如何战斗》是一个简单明了的手册,他解释了作为一个水手与出海和海上战争相关的简单的独特的和持久的特征。手册强调了海上环境的基本知识、美国海军唯一的海上特色、美国海军在这一领域的历史以及海军作战的方式。这本书应该作为其他能够使水手理解“水手”本质的文学书籍的姊妹篇,因为水手们作为远洋专业人员发展了自己的技能。(中国船舶信息中心 钱中)中删除这一举动证明,正确研判和有效应对在我国管辖海域的外国军事侵权活动,学法、懂法、用法具有必要性。当前,南海、东海、黄海我国管辖海域外国军事活动的频率越来越高,情况越来越复杂,斗争愈演愈烈。当务之急,我们应该拿起国际海洋法这个武器,学会从国际法的视角看问题和分析问题,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准确方法和途径。

二、日舰“夕立”号遭火控雷达照射事件

2013年2月初,日本媒体突然炒作中国军舰在东海训练区用“火控雷达”*火控雷达( fire control radar)包含了雷达扫描系统和火力控制系统,是通过计算机辅助系统,实现对整个武器系统的综合有效利用的过程。一般在综合武器平台如飞机、军舰(都携带多种可并发的武器)上使用。可以现实获取战场态势和目标的相关信息;计算射击参数,提供射击辅助决策;控制火力兵器射击,评估射击的效果。火控雷达是用于对跟踪目标,为武器系统(反舰导弹、防空导弹、近防武器系统)提供目标数据,控制武器对目标进行射击的雷达。火控雷达属精密跟踪雷达,一般工作于厘米波段或更短的波段。锁定日本海上自卫队军舰事件,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风声鹤唳。时任防卫大臣的小野寺五典2月5日晚宣称,中国海军一艘053H3江卫Ⅱ型护卫舰曾于1月30日上午10时许,在东海动用“火控雷达”照射日本海上自卫队一艘名为“夕立”号的护卫舰,该护卫舰当时就拉响了战斗警报,事件发生时中国舰艇和日本护卫舰之间的距离为3公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对此也不失时机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6日上午在参议员全体会议上回答民主党议员金子洋一的质询时说:“这是导致不测事态发生的危险行为,我感到极为遗憾。我们已经强烈要求中国,采取自制行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升级。”中方对日方故意炒作的所谓火控雷达锁定事件,向日方提出了外交交涉,专家也纷纷对日方上述行为表示了谴责。但是,无论是外交途径的交涉,还是专家们的谴责均没有彻底揭穿日方的阴谋诡计,给国际社会留下了中国军舰对日舰实施火控雷达锁定证据确凿的负面影响,以至于当年10月份,再次发生日舰强行闯入我三大舰队西太平洋军事演习区的事件。其实,如果我方对日方故意炒作“火控雷达”照射事件高度重视,认真应对,对日方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恶劣行径,从法律角度进行剖析,作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并不依不饶追根问底,直至其承认错误,保证下次不再犯为止,效果就截然不同了。绝不会留下“日对我错”的后遗症,也不会有第二次日舰明目张胆闯入我军事演习区干扰的事件。我方应对日方军舰故意进入我训练区寻衅滋事,以及媒体大肆炒作的正确方法应该是:

(一)要求日方对火控雷达锁定事件作出解释

退一万步讲,即便日方所言我方军舰用“火控雷达”锁定日舰是事实,日方要是真心诚意解决问题,可以通过防卫省和国防部军事热线,相互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心平和气交换意见,可以非常简单地解决问题。日方现在的做法完全不正常,一个星期后突然公布事件“真相”让媒体大肆炒作,官方连续不断地胡乱指责。这完全不是要真正解决问题的做法,给人的印象就是要借机炒作并丑化中国、抹黑中国,宣扬“中国威胁论”。

(二)日舰抵近侦察干扰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我军舰训练安全区一般设置3至5海里,并且通过海事组织(IMO)提前发布航行通告。此次,日舰“夕立”号已经抵近我执行训练任务的护卫舰只有1.5海里左右,亦即进入了我军舰训练的安全区中心地带。但是,日方反咬一口,信口开河说我方军舰打开“火控雷达”锁定日舰,言外之意就是中方主动准备战斗。同时,又没有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其所言是事实。明眼人一看便知日方是在演出一场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闹剧,是在故意寻衅滋事。对此,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揭穿日方的阴谋诡计,将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包括日本国民在内的国际社会知道真相。但是,我方无论是外交发言,还是专家评论都没有对症下药,没有揭开日方的阴谋诡计。针对日方媒体有预谋和别有用心的大肆炒作,我们的主流媒体没有从根子上查找原因对其进行深入批驳,而是就事论事掉入了日方预先布置好的陷阱之中。其次我官方尤其是军方,要批驳日舰擅自闯入我训练区的违法事实,即便我方军舰真的对日舰实施“火控雷达”锁定也在情理之中,我方训练的就是该科目。甚至我军方可以公开表态:今后日舰来一次我方就要对其锁定一次,日舰强闯训练区违法侵权甘愿当训练靶子责任自负。而不是急着公开表明我军舰根本没有对日舰进行“火控雷达”锁定等,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样漂白自己等于放弃对日方军舰违法行为的追责,也等于宣告日方制造和炒作“火控雷达”锁定事件达到了预期目的,中方永远默默地背着“火控雷达”锁定这口黑锅,而且洗不净、抹不掉。

结论

由此可见,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外国军事活动必须要有个清醒的认识,按照其活动样式,行为性质分门别类加以甄别,对准下药。必须用国际海洋法加以分析,深入研究,查明真相,正确研判。如果我们不从国际法的视角出发分析和解剖问题,就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会越弄越大,一发不可收拾。从以上正反两个实例说明一个问题,从国际法视角看我国辖区内的外国军事活动,依据法理分析,准确判断形势,以便有效应对。外国籍军舰(船)进入我国管辖海域活动频率越来越高,方式各种各样,危害程度越来越大,及时、准确应对势在必行。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在总结以往海洋维权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美国军船“无暇”号以及日舰“夕立”号的侵权行为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形成文字材料,并制作类似美国海军指导手册那样的“指南”,为制定海洋维权巡航预案以及海上维权执法作为参考。

二是美国军船“无暇”号以及日舰“夕立”号,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进行反潜探测和故意干扰我军事训练,违法侵权性质十分明显。应该召开专题国际学术研讨会,与各国专家学者进行讨论甚至辩论,并提出我方要求,这样做的效果比总是内部研讨效果要好得多。

三是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的外国籍舰船的军事活动日趋频繁、形式多样,究竟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研判或鉴定十分困难,我国应该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长期跟踪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一方面有助于解决海洋维权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为制定和修订国际规则积累经验。

四是海洋维权巡航执法所涉及的机构和部门较多,研究部门不能不闭门造车,要与海上执法机构、外交部门、舆论宣传部门、乃至管理协调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一线执法机构实际状况,倾听他们的诉求;另一方面将研究成果及时与其分享。理论实际相结合、内部外部相配合,研究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修回日期:2015年11月03日]

[责任编辑:杨新]

[收稿日期:2015年09月10日]

[作者简介]郁志荣,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研究员

猜你喜欢

专属经济区声呐海域
航空声呐浮标的水下减振系统研究
探索大洋的“千里眼”——声呐
遗落海域
一种便携式侧扫声呐舷侧支架的设计及实现
埕岛海域海上独立桩拆除方案探讨
声呐
海军舰艇前往演戏海域
我国与邻国专属经济区渔业资源共同开发刍议
我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海域管理弊端分析
析印度尼西亚解释和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合法性与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