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改革的理论基础问题刍议
2015-02-13马开剑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5年3期
马开剑,杨 旭
古今中外历史上的任何一场重大变革,都是出于革除旧弊或摆脱危机的需要。1983年,美国政府发表《国家处在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报告,并随即出台一系列教育改革政策,就是一个经典例证。我国正在进行中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也不例外,“是危机引发了改革:因为存在课程危机,我们才策划改革”。[1]“大破大立”的新课程改革“根据又何在?”[2]根据在于传统教育中的危机——在于传统教育对学生创造力的扼杀,使我们对新生代国民素质能否迎接未来挑战有了担忧;在于长期以来传统课程的各种积弊以及人们痛定思痛之后的深切反思。这些危机的存在证明了传统课程的老路已经行不通,必须寻求改革。
一、有关课改理论基础问题的争鸣
进行课程改革要不要理论基础?回答似乎是肯定的,但又远不是那么简单。以2001年我国启动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例,改革启动不久,就有靳玉乐、艾兴两位学者提出“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下称靳文)这一问题,全国教育界围绕这一问题曾进行过激烈争论,当年的《中国教育报》在5到9月间发表了意见不同的系列文章。
靳文认为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基础是模糊的,将导致实践上的混乱,指出“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基础。我们认为:在课程改革中,必须坚定不移地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具体说来,要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全面发展学说作为我们进行课程改革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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