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的法律治理
2015-02-13侯修群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00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侯修群(四川大学 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三农”问题的法律治理
侯修群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00)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关心农民,支持农业,发展农村关系到新时期各项事业的进程。“三农”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该文对农民权利法律保护的不足及其原因进行剖析,并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法律途径进行了探讨。
农民权利;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一、法律在农民权利保护方面的不足之处
(一)农民权利的内涵
法律上的“权利”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外延。“它表示通过法律规则授予某人以好处或收益。”或 “是受法律公正的承认和保护的某种利益”。[1]73“农民权利是指农民的公民权,尤其从权利能力的角度强调农民处在农村环境中应当具备的、国家宪法、法律应当赋予公民的地位和资格。”[2]8“三农”问题之症结在于经济贫困,但是,经济贫困只不过是权利贫困的体现而已。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加强对农民权利的保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三农”力量。
(二)农民权利保护的法律缺失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指出,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作为特殊群体的农民除享有普通公民一般的权利外,还应享有一些特殊的权利,这才符合法律实质正义的要求,但是现实的立法、执法、司法中明显缺乏对农民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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