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儿童食品监管研究*
2015-02-13王琼张俊辉黎志敏朱琴
医学与法学 2015年5期
王琼 张俊辉 黎志敏 朱琴
◆食品安全监督
成都市儿童食品监管研究*
王琼 张俊辉 黎志敏 朱琴
文章首先介绍我国野儿童食品冶的定义及其分类与相关法律法规袁然后分析成都市儿童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袁最后提出完善成都市儿童食品监管的相关建议遥
院儿童食品安全;健康;监管
随着食品行业的迅速发展,食品种类越来越多,然而食品行业的发展却给社会带来了新问题,不良商家为了最大地获取利益,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导致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人体在正常情况下,能够靠自身的新陈代谢将部分食品中的有毒物质排出体外,但儿童各个器官发育都不成熟,在吃了问题食物之后,食物中的有害有毒物质蓄积在体内,对儿童的身体造成可见或是潜在的伤害。鉴此,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的监管迫在眉睫。
本文以成都市为例,分析儿童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在结合国外优秀监管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成都市儿童食品监管的建议。
一、我国“儿童食品”的定义及其分类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野儿童食品冶的定义及其分类
广义的“儿童”指包括从新生儿至1岁的婴儿,从1岁至3岁的幼儿,从3岁至6岁的低龄儿童,以及从6岁至14岁中大童。[1]它所包含的范围十分的广,本文所谈到的“儿童食品”,从狭义上来说指的是生产设计满足18岁以下儿童身体发展需要的安全的营养食品。按照不同的年龄段,大致有以下的两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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