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结合”模式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研究
2015-02-13杨敬辉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吴 然,杨敬辉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1132)
“校企结合”模式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研究
吴 然,杨敬辉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1132)
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面临着全新的机遇与挑战。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现状,进而结合“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探究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研究中面临的困境问题,最后围绕“校企结合”模式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
校企合作;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
现代高校已经改变传统教育模式,开始把学校教育与市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校企结合”教学模式成为当前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也应当进行相应的“校企结合”法学教育改革,让培养的法学专业学生能够更加胜任市场经济下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现代企业在发展中需要依法经营,经常面对很多经济法律纠纷问题。企业呼唤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员处理各种企业间法律纠纷问题,这也推动当前我国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必须要紧密结合当前企业发展的需要开展人才培养。简言之,现代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专业在人才培养中应当立足市场经济下企业发展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学教育改革,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进而推进我国企业更加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当前我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现状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与社会组织和个人合作设立的本科学历教育高校,其最大的特点是相关办学经费并不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而是要靠学校合作社会单位和个人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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