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志愿服务日常化的道德性质
2015-02-13黄煌华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黄煌华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403)
论大学生志愿服务日常化的道德性质
黄煌华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403)
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志愿精神是一种利他的道德信念,而服务行为是一种利他的道德实践。大学生志愿服务日常化是要求大学生能够将服务行为作为自身的一种行为习惯,即要把道德信念内化,并通过道德实践表现出来,是道德知行合一的体现。
志愿精神;服务行为;服务日常化
大学生志愿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趋于节日化、活动化,不能持续有效地发展。因此日常化成为保持大学生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和方向。“日常”在辞海里的解释是:平时的,经常的。所谓大学生志愿服务日常化就是指志愿服务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经常性的行为;具体而言,就是大学生志愿者将助人的志愿精神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信念,并且在行为表现上将志愿服务行为作为经常性的行为习惯,在参与形式上由原来的学校团委自上而下的组织为主转为大学生志愿者自发自觉地参加为主。
从精神层面上看,大学生志愿服务中的志愿精神体现的是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及推动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是对“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原则的笃信,是道德信念的体现;从实践层面上看,大学生志愿服务是大学生对他人、对社会奉献服务行为的体现,是道德实践;而大学生志愿服务日常化则是要求大学生能够将服务行为作为自身的一种行为习惯,即要把道德信念内化,并通过道德实践表现出来,是道德知行合一的体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