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治理理论重构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政府角色
2015-02-13刘东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刘东
(广东理工学院,广东 肇庆 526114)
基于治理理论重构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政府角色
刘东
(广东理工学院,广东 肇庆 526114)
与传统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相比较,现代城市社区治理的主体呈多元化的管理模式。政府是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各类主体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政府角色定位出现问题,则不利于城市社区发展。因此,政府的功能及角色需要重新定位。基于治理理论,重构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角色,对提高城市社区治理效果有着重要的意义。
治理理论;城市社区;政府角色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这表明了城市社区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同时,还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这不仅对农村、城市社区的现代化治理提出了新的方向,也强调了新时期政府在进行农村、城市社区治理中应该具有的新的功能和应该发挥的作用。一般认为,在进行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起到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而政府作用的发挥,依据于其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一旦政府角色定位出现偏差或者问题,将不利于城市社区的管理和发展。基于上述论述,如何在现代城市社区治理中科学构建政府的角色定位,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现代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就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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