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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分担机制及其模式选择*

2015-02-13陈绍辉

医学与法学 2015年3期



医疗损害赔偿分担机制及其模式选择*

摘要:医疗损害赔偿分担机制是实现损害赔偿风险转移的重要途径。从国外经验看,医疗损害赔偿分担模式包括社会保险、相互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三种,三种模式各有利弊,并不存在最好之模式,而只有符合本国国情的适当模式。目前国内医疗责任保险并未充分发挥风险分散之效果,借鉴国内外经验,发展互助保险或许是未来可供选择的方案。

关键词:医疗损害赔偿分担机制;医疗责任保险;相互保险;医疗损害赔偿

一、医疗损害赔偿分担机制的建立及发展

损害赔偿是医疗机构在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由于风险分担机制的不健全,我国医疗机构的损害赔偿还主要采取风险自担的方式,但这种风险分担方式使医疗机构面临过高的赔偿风险,甚至使部分医疗机构承担较大的赔偿压力,以致影响其正常经营。因此,建立医疗损害赔偿的分担机制是缓解当前日益紧张的医患矛盾、减轻医疗机构赔偿压力的重要途径。为此,各级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以推动医疗损害赔偿分担机制的建立,一些医疗机构也开始尝试在其内部建立有关责任分担方式,意图化解日益沉重的赔偿风险和压力。

医疗责任保险是国内多数医疗机构首选的风险

分担方式,也是近年来各级政府所强力推行的风险分担机制。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最早是在顺应市场需求情况下产生和兴起的,例如,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个别地区开始尝试推出地方性的医疗责任保险业务,[1]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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