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2015-02-06陈吉瑜
法制博览 2015年34期
关键词:网络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陈吉瑜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绍兴321000

摘要:随着网络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生产当中,网络虚拟财产使用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虚拟财产侵害也在不断的增加,他已不再是一个网络支付问题,而是实实在在需要用现实法律来规范的社会问题。法律制定修改都往往需要一个程序所以法律他必然具有滞后性。法律对新出现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和调整,常常会出现“法律空白”。无论从法律制定还是从社会效益的发挥,虚拟财产的合法地位都需要被认可和保护,在不断完善现有法律制度内容的同时又要给虚拟财产一个超前的法律有效保护,这也是符合民法保护的主旨所在,所以本文侧重于论述民法的法律规范对虚拟财产的权益保护。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民法;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4-0106-02

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截至2007年12月31日23:59分时,中国大陆的网民已达21亿人,网络游戏市场份额已经突破100亿元人民币,伴随着这网络大发展的时代随着而来的是侵害现象越来越严重,越来越频繁计算机犯罪分子依托计算机技术已将手伸入了网络财产并发展成为了一种新型犯罪手段。但是至今中国现行法律还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护虚拟财产新出现的社会法律关系。
一、虚拟网络财产的法律本质
(一)虚拟网络财产本质是一种信息化的财产权利
翻阅汉语新华字典“虚拟”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不一定符合事实的、假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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