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当代语境下司法价值判断的解构

2016-01-14汤晓江

法制博览 2015年34期

论当代语境下司法价值判断的解构

汤晓江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要:社会关系多元化是当代社会发展所必须的推动力量。在当代语境下的价值体系绝不是终局性的封闭系统,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法治文化的不断发展必然导致价值体系内涵的扩展。司法者在运用法律规范时也要在立法者所确定的价值取向限制范围内进行价值判断。司法作为一个严肃的运行过程,它其中包含的价值判断不同于一般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判断。它的运用将直接影响裁判结果和司法公信力的树立。

关键词:司法;价值判断;公正裁判;司法公信力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4-0005-03

作者简介:汤晓江,男,上海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3级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哲学,法律方法。

价值体系是以某些共同的价值准则为基础而形成的各部门实体法确立的综合性场域。价值体系包容着非常丰富的价值种类,这要归因于当代社会环境下产生的社会关系多元化性。社会关系多元化是当代社会发展所必须的推动力量。[1]这也包括了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从部门法上说,各个部门法也有自身的价值取向和体系,价值取向之间也有相互融通、和谐一致的外在形式,它们之间能够维持着一种相对稳定的统一体,这是因为这些制度在设计时就受到共同的价值指引,反映了共同的价值理念。

一、司法价值判断的先决条件分析

价值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价值体系的形成在司法中为法官的审理过程中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可以援引的客体。……

登录APP查看全文